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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生下智障兒 狠母兩度棄之不顧

出處:自由時報

2015-12-01  15:54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39歲宋姓婦人93年生下一名中度智障男童,94年12月丟給朱姓保母,沒給費用就避不見面,依遺棄罪被判4月15日,宋女96年間被逮捕後執行,到了99年男童又交給台中縣政府(合併前)社會局安置半年,未付任何費用且逃逸無蹤,通緝後今年初被逮捕,檢察官再次依遺棄罪起訴,要求加重判刑。

39歲宋姓婦人93年生下一名中度智障男童,兩度棄之不顧,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起訴書指出,宋姓婦人在93年8月生下一男童,她是生母屬第一順位撫養義務人,她在94年12月4日把男童送到太平區朱姓保母,委託保母照顧,可是卻未付半毛錢,且避不見面,留的連絡電話及地址皆找不到人,朱姓保母報案處理,宋婦到96年初才通緝到案,被判處4月15日徒刑,已執行完畢。

但是她這個孩子屬中度多重障礙、無自救能力、6歲幼童,表示自己沒有能力撫養,98年底與台中縣政府社會局簽署委託安置契約,縣政府同意協助安置一期半年,但要求宋女要經常來探視且支付少許費用,不料宋女完全不想負責任,半年屆期後,不曾前來探視小孩,且未付半毛錢,也沒有表明繼續續約等,完全置小孩於不顧,避不見面。

台中市政府(合併後)除改為強制安置幼童,也將全案移送法辦,檢察官認為宋女生了小孩卻不願撫養,以為把小孩丟給政府就好,台中市政府並非依法負有撫養義務之人,被告沒有免除責任的權利,不因政府介入就免責,宋女觸犯遺棄罪,且構成累犯,依法加重其刑。

新聞出處: 
新聞露出日期: 
201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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