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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保存與剩藥處理

藥品保存與剩藥處理
藥品的保存的三大原則:避光、避熱及避濕,最好把藥品放在陰涼乾燥的地方。
從醫院領回的藥品連同藥袋可以放在可以密封的盒子內,藥品要保存在原包裝容器內,不要自行拆開混裝,避免藥品互相污染或混淆。
放置藥品的場所要慎選,避免兒童可以取得,不要想說小孩絕對拿不到,當誤食藥物的悲劇發生時就沒有早知道。
要詳讀藥品標籤所註明的保存方法和保存期限,有些藥品須放在乾燥陰涼的地方,有些藥品則須放在冰箱冷藏,不當的冷藏可能會讓藥品產生化學變化或是破壞藥品劑型。
藥水一經打開或是乾粉泡製成藥水懸浮液後,需注意有效期限,而且大多數需要冷藏保存,一般須在指定期限內用完(通常是7-10天),否則會變質、失效甚至發霉,用不完的藥水應丟棄。
磨粉後的藥品要避免受潮,當次療程沒使用完就應丟棄,千萬不要留到下次生病時吃。
肛門栓劑要放在陰涼乾燥處,但台灣溫度較高,可能導致栓劑變軟,建議可以放置在冰箱冷藏儲存。
 
如何儲存家中的藥品? 
一般藥品要避光、避濕、避熱,儲存在陰涼乾燥。
放在兒童無法取得的地方。
醫療院所領回的藥品,連同藥袋放於置可密封的容器內。 
磨粉後的藥品,應避免受潮。
遵照藥品標籤註明的保存方法和期限。
無效期者,當次療程沒用完應送回醫療院所回收丟棄。
 
如何儲存肛門栓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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