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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獸父多次摸胸猥褻12歲女兒 還趁熟睡跨坐性侵判關8年4月定讞

一名擔任送貨司機的父親5年前開始,趁12歲女兒獨自在房間睡覺摸胸猥褻,甚至強迫口交、性侵得逞,最高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性交罪判8年4月徒刑定讞,另性騷擾部分判6月得易科罰金之刑確定。

司機平常和妻子、2名兒子同睡一個房間,女兒則和祖父母睡在隔壁房間,他2017年2月至6月底某個周末,見房間內只剩女兒在睡覺,便躺在女兒身邊,伸手撫摸胸部,女兒驚醒對他拳打腳踢,他才罷手。

他也多次在家中各處撫摸女兒胸部,強迫女兒進自己房間、在廚房走廊替自己口交,甚至趁女兒熟睡時跨坐身上性侵得逞。

司機原先矢口否認犯行,直到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審理時才坦承猥褻、性侵女兒;高院認為,司機犯罪時已非年輕氣盛、涉世未深,且身為父親不思善盡呵護、照顧幼女成長之責,卻為滿足私慾罔顧人倫,造成女兒身心創傷和陰影。

二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性交罪判8年4月徒刑,另性騷擾部分判6月得易科罰金之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示意圖/ingimage 示意圖/ingimage

新聞出處: 
聯合新聞網
新聞露出日期: 
202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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