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兒童大頭條

國一女打扮中性 竟遭性霸凌 4學長姊集體羞辱 「妳這個變態 怪胎」

出處:蘋果日報

2015年10月18日 

【突發中心╱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國一女生,因打扮中性像男孩,在校常遭學長姊羞辱是「變態、怪胎」,本月初放學途中又被學長姊逼進暗巷,對其辱罵、潑飲料,學長甚至用手指猥褻其下體,國一女嚇得大哭,學長才作罷,家長事後報警,學長姊竟辯稱:「開玩笑而已!」警方日前已將該案函送少年法庭,校方也召開性平會處理。

遭學長姊欺負的國一女學生(13歲),小時候父母離異,母親再嫁,她跟著母親、繼父及弟弟同住。 

個性內向從小獨立

國一女留著一頭短髮、打扮中性,乍看像個男孩,個性卻內向文靜。其母說,女兒從小獨立,很少讓父母操心,卻因中性穿著遭學長霸凌。
警方表示,本月初該校3男1女的學長姊在路旁抽菸,見國一女經過,將她逼進暗巷,學長先辱罵:「妳這個變態!」然後拿飲料潑她,其他人在旁嘲笑:「妳是怪胎、人妖」,國一女啜泣哀求:「不要這樣」,但四人不理會,另一名學長甚至用手指猥褻其下體,國一女崩潰大哭,學長才罷手。
國一女當天沒去補習班,而是直接返家清洗髒衣服,並哭著到陽台曬衣,母親見女兒神情怪異,追問才知女兒遭霸凌,當晚就到警局報案,國一女哭訴,學長多次羞辱她,她都默默隱忍,未料這群人變本加厲。
警方事後約談4學長姊,僅一人坦承猥褻和潑飲料,其餘皆否認,甚至辯稱:「開玩笑而已!」警訊後依妨害自由、強制猥褻罪嫌函送少年法庭。 

家屬可提民事賠償

律師粘舜權表示,兩罪可各處5年有期徒刑,因涉案者未成年,可能責付管束,被害者家屬另可提出民事侵權賠償。
新北市教育局昨表示,校方已通報該案,也召開性平會,最快10月底有結果,若調查屬實,涉犯學生將移送懲戒。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指,青春期的學生對性別、外形已有既定想法,同學若與一般認知的樣貌不同,可能會產生排斥現象,師長應教導學生尊重每個人的身體自主權與選擇權,不該嘲笑或霸凌他人。 

霸凌中性國一女示意圖

1.學長姊將打扮中性的國一女逼到暗巷,用飲料潑她。 

2.國一女回家洗衣曬衣,母親發現不對勁,詢問才知女兒遭霸凌。 

校園霸凌自保和求助管道

●自保之道
.與同學發生糾紛應向師長反映,勿私下談判
.遇霸凌時應設法逃離,若行動遭控制,視情況求助
.在手機存求救簡訊或電話,必要時對外求救
.注意有無經過的同學、監視器,或用手機錄影蒐證
.用道歉或安撫語氣降低對方攻擊風險
●求助管道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各縣市教育局處或縣市民專線
.學校師長、父母、同學
資料來源:教育部、《蘋果》資料室 

新聞出處: 
新聞露出日期: 
2015/10/18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