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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童雙眼瘀傷 教保員辯敲桌揮到

新聞出處:中時電子報
  /桃園報導

 
幼兒園老師(右上)稱自己拍打桌子卻揮到幼童的臉頰,遭家長指控不當管教。(甘嘉雯翻攝)
 
 
 
 
 
 
 
 
 
 
 
 
 
 
 

 


幼兒園老師(右上)稱自己拍打桌子卻揮到幼童的臉頰,遭家長指控不當管教。(甘嘉雯翻攝)

桃園市某幼兒園遭家長指控林姓老師疑似情緒失控,管教園生時,手上拿著狀似筆的物體,揮向男童的臉部,男童嚎啕大哭,家長觀看監視器,園方仍辯稱是敲桌子時揮到。桃園市教育局人員20日到場調查並開罰3000元,違反兒少部分移交社會局處理,幼稚園已解雇林姓教保員。

教育局20日上午分別接獲幼兒園園長通報及家長陳情,稱該園林姓教保人員因不當管教行為,致幼生有瘀傷情形。

前日上午9時許,年僅6歲的男童疑似學習簿未寫完,林姓老師上前管教,竟失手將張小弟雙眼打傷,讓張小弟當場淚灑教室,老師卻無視學生受傷繼續上課,家長發現兒子眼部傷痕,園方辯稱「翻書時,手不小心揮到!」讓家長氣得帶兒子驗傷並準備提告。

家長將監視器PO網,可明顯看見教室內當時有9名孩童坐在地上,男童獨自坐在角落桌前,老師走過來拿著東西往桌子上敲,在翻書時往男童臉上一揮,男童馬上舉起手擦眼淚,坐載旁邊的其他小孩還嚇一跳的轉過去看,之後老師走回去繼續上課,不顧哇哇大哭的男童。

「雙眼都有傷痕,怎可能不小心!」園方頻頻向男童母親道歉並聲稱是意外,但家長無法接受。

林姓教保員雖然頻頻向家長道歉,園方表示,林姓教師的確有失當行為,男童的學習單未完成,注意力有些分散,才會上前用白板筆敲桌警告,但動作過大失手傷人,絕非故意傷人,男童母親已至警局備案,準備提出傷害告訴。

桃園市教育局初步認定有教保不當行為,除對幼兒園開罰3000元,也令園方嚴格追究,並將教保員解職,至於不當行為教保員移由社會局依兒少法裁處,至少裁罰6萬元。

新聞出處: 
新聞露出日期: 
201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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