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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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9日 14:31
高雄1名小六男童在課堂中講話遭老師制止,但男童屢勸不聽還白目頂撞老師,激怒老師情緒,衝上前將男童壓制在地並用腳踩住其脖子,男童家長氣到抓狂、不肯和解,一狀告上法院;高雄地方法院審結,判該名老師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
旗山某國小老師在2014年10月間上課,見狀男童在教室內一直和其他同學交談,嚴重影響上課秩序及他人學習品質,男童在老師出聲制止後仍不聽勸;被激怒的老師先嗆「我現在是給你面子,假如我不給你面子,我就過去打你」,未料男童不理會,還當眾反嗆「你不給我面紙(面子諧音),我要怎麼上廁所」,引發其他同學竊笑,導致老師怒火攻心。
老師當場用手掐住男童頸部,再將他推倒在地,改用腳踩住男童脖子,經班上同學勸阻,才恢復理智;老師在事後坦承自己過錯,也誠心想和男童家屬道歉、求和解,但家長認為,小朋友受到的心理傷害,是沒辦法用賠償或道歉來彌補,堅持告到底。
雄院法官審理,認為雙方因無法達成和解,加上傷害事證明確,判處該名老師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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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露出日期:
2015/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