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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嬰夭折偷亡兒替身 傷心母判緩刑2年

2015年04月23日15:23 

花蓮一名5旬林姓婦人高齡產子,因孩子夭折,婦人擔心求子心切的丈夫受不了刺激,謊稱孩子已託親友照料,私下卻到處尋覓「亡兒替身」,去年9月她竟跑到宜蘭南澳澳花村,灌醉友人,偷抱友人家中男嬰,家屬酒醒發現報案,宜蘭法院審理後,依略誘罪,判林姓婦人1年徒刑,緩刑2年。
 
強行抱走男嬰的婦人林梅香與丈夫蘇建三(均51歲)都是再婚,去年初,林婦懷孕難產,林婦擔心丈夫無法接受,遲未告知噩耗,謊稱孩子交由親友照料,私下到處打探是否有嬰兒要出養。
 
去年8月,林婦到宜蘭南澳澳花村訪友,在商店遇到陳姓夫妻,見其6個月大的男嬰白胖可愛,提議出養要求,並開出每月給1萬元家用、每周帶回家相聚的條件,遭到拒絕。
 
林婦不死心,去年9月5日又前往假意探訪,見陳妻外出辦事,熱心載送,返回後邀飲酒作樂,傍晚趁陳女酒醉時悄悄抱走男嬰。
 
林婦帶走男嬰時被附近鄰居看見告訴男嬰父母,兩夫妻致電央求林婦歸還男嬰,林婦謊稱沒看到、不知情。陳姓夫妻報警並調閱監視畫面,警方從林婦手機LINE對話,發現林已把男嬰交給丈夫。
 
警方當晚直奔花蓮光復鄉住處找到男嬰,其夫蘇建三摸不著頭緒,質疑:「這不是我的小孩嗎?」還不斷LINE訊息給妻子:「到底發生什麼事了?」事後歸還小孩。
 
宜蘭地方法院審理認為,被偷抱走的陳姓男嬰案發時未滿1歲,並無自主意思能力表示,林婦以不正手段把陳姓男嬰帶離其父母行為,觸犯《刑法》略誘罪。
 
法官審酌林婦因先前懷孕難產生下死胎,不敢將此事告知其夫而恍稱孩子交由親友照顧,最終無法再遮掩,才會偷抱別人小孩向丈夫圓謊。
 
林婦於審理時稱願意負擔男嬰每月1萬元生活補助費至20歲成年或可以自己生活為止,因一時觀念偏差,犯後並未推諉,判她1年有期徒刑,緩刑2年。(林泊志/宜蘭報導)

新聞出處: 
新聞露出日期: 
201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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