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育兒知識家

兒童交通安全總論

壹、前言

兒童的成長主要處於受保護的階段,隨著年齡的增長而進入脫離保護、自我保護的階段;就交通行為特性而言,從依附開始轉變為獨立、從乘客角色轉變為駕駛人、從步行轉換為交通工具的使用者、旅次長度由短加長,生活領域逐漸擴大、社交活動逐漸複雜;在交通安全維護的角色,逐漸的從受害者轉變為加害者。在兒童的成長期間,不論在學前教育、學校教育、家庭教育,都是在為未來的「成人階段」做準備,主要著重於人格養成、生活適應與生命尊重。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三、四條規定,父母或監護人對兒童應負保護、教養之責任,政府及公私立機構、團體應協助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維護兒童健康,促進其身心健全發展。在用路人參與用路的交通行為中,首先相關主管部門必須提供安全的交通環境設施,其次用路人自己也需為參與交通行為做好準備,最後才是透過交通安全監督管理系統對用路人的監督管理,以共謀交通安全的確保與行車順暢。在用路人的成長過程,透過教育學習做好扮演用路人角色的準備,交通行為是人類活動的一個小環節,交通安全教育只是全人教育的一小部分,但卻是生命教育中最重要的一環。交通安全的維護脫離不了「教育、工程、執法」的3E政策,除了首先仰賴道路交通主管單位提供完善的交通運設施軟硬體外,在不得已的狀況下才對未依規定的「交通參與者」運用執法手段加以糾正、規範,最基本的更需仰賴「教育策略」養成「交通參與者」的能力、技術、道德,方能確保交通安全,對於兒童的交通安全維護,交通教育策略的妥善規劃、設計更是不可偏廢的重要課題。

貳、國內兒童交通安全現況分析

交通安全的維護雖然可從供給導向探討交通構成要素、基本原理,直接做最佳的規劃設計,但這個理想在現實的環境中往往無法百分百的實現,不免會有不安全的事件發生,故另外一個需求導向的交通安全改善略因應而生,針對已發生的事故分析探討其特性與趨勢,探究其事故發生原因、易肇事族群、易肇事地點、時間,並逐一研擬對應的交通改善策略,並對事故發生趨勢加以監控,藉以評估改善措施之成效,達到維護交通安全之目的。

一、國內近年道路交通事故發生趨勢統計

根據警政署94~96A1+A2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統計,平均每年發生將近16萬件,約2,869人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受傷人數高達20萬人以上,涉入交通事故總人數超過33萬人,詳如表1所示。這個部分尚不包括接近30萬件只有單純財物損失的A3交通事故,整體而言每年涉入交通事故人數保守估計有50萬個家庭、近百萬人。

1:內政部警政署94~96A1+A2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統計

年度

A1

A2

A1+A2

件數

死亡

受傷

涉案人數

件數

受傷

涉案
人數

件數

死亡

受傷

總涉案人 

94

2,767

2,894

1,383

7,119

153,047

201,704

333,198

155,814

2,894

203,087

340,317

95

2,999

3,140

1,301

7,600

157,898

209,875

342,824

160,897

3,140

211,176

350,424

96

2,463

2,573

1,006

6,105

159,005

210,228

309,324

161,468

2,573

211,234

315,429

平均

2,743

2,869

1,230

6,941

156,650

207,269

328,449

159,393

2,869

208,499

335,390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A1A2資料庫。

二、國內近年道路交通事故涉入者年齡分析

再就94~96A1+A2道路交通事故涉入者年齡分佈統計,其分組死、傷人數從15~19歲組起比例大增, 15~19歲組的死亡人數比例上升至7.27%、受傷人數比例上升至12.67%20~24組死亡人數322人、受傷人數38,641人更是各分組之冠,其比例分別為11.22%19.08%15歲前的0~45~910~14歲三組,死、傷比率雖僅各佔1%以下,但平均每年都約有25人因交通事故死亡,受傷人數平均每年分別有1,7683,2274,240人,兒童的涉案人數也隨年齡上昇而增加,由於此一時期的兒童應處於受保護的階段,及學齡前家長的監護,入學後學校與家長均應負起學童上下學及生活當中的交通安全工作。

三、兒童交通事故風險分析

從流行病學觀點統計分析94~96A1+A2道路交通事故資料,國人十萬人口的事故風險分別為死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