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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3歲女尿床 竟遭狠父打死挖洞埋屍

出處:蘋果日報 

江文吉因打死3歲女兒被判刑8年。資料照片

 

2016年08月04日18:16 

 新北市男子江文吉9年前處罰尿床的3歲女兒「恩恩」,涉接連用掃把打頭及掌摑後腦杓,造成女兒傷重不治,江男與續絃妻葉女聯手把女兒遺體載往山區掩埋,3年前才因前妻蔡女報案協尋「恩恩」而揭發這樁悲劇,不過高等法院審理認為,江男與葉女未隨意棄置「恩恩」遺體,今將2人被訴遺棄屍體犯行改判無罪,但維持一審依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判江男8年刑度,可上訴。

 

判決指出,江男(38歲,在押)2003年間與蔡女婚後生下「恩恩」,因江男屢對蔡女家暴且有外遇,雙方在2004年離婚,由江男行使「恩恩」監護權,江男另於2007年與葉女(27歲)結婚,育有2子。

 

2012年間,「恩恩」已達小學入學年齡卻沒入學,蔡女屢次要求江男讓她見女兒都被推託,隔年向《蘋果》投訴求助,經《蘋果》報導後,因江男另涉侵占案件逃亡被通緝,新北市府社會局與警局將「恩恩」列為失蹤協尋人口。

 

江男2014年落網被羈押,檢警多次提訊,江男才坦承2007年8月間,因當時3歲的「恩恩」又尿床,他一邊怒罵一邊拿掃把柄打「恩恩」的頭臉,再對「恩恩」後腦杓打2巴掌,叫痛得號哭的「恩恩」去廁所尿尿,但「恩恩」走出廁所突然倒地不起,隨即沒了氣息。

 

江男供稱,當時葉女帶2個兒子出門,回來驚見出了大事,2人商量決定不聲張,一起把「恩恩」遺體裝進行李箱,載往新北市土城區石門路山區,由葉女把風,他戴手套挖洞埋屍,事後將手套與行李箱丟棄山坡。

 

檢警依江男所言搜山開挖,確實發現疑似幼童的零碎骨骸,以及疑似江男當年棄置的行李箱與手套。一審認為被挖出的骨骸無法比對DNA,但因江男供詞讓檢警查明實情,符合自首要件,依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遺棄屍體罪各判江男8年、8月徒刑,合併應執行8年6月徒刑,葉女則依遺棄屍體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全案上訴高院,法官指江男2人將「恩恩」埋屍的動機是避免江男失手殺女犯行曝光,但掩埋與火化,都是一般民俗處理遺體的常見方式,即使江男2人事後沒祭祀「恩恩」或幫「恩恩」立墓碑,依最高法院見解與學界看法,仍不構成遺棄屍體罪,今改判江男2人被訴遺棄屍體犯行無罪,江男故意傷害兒童致死被判刑8年部分,維持一審判決,可上訴。至於江男另涉將自己與葉女所生的小兒子賣掉一案,檢警仍在偵辦。(黃哲民/台北報導)

新聞出處: 
新聞露出日期: 
201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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