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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嫌字醜 女師竟拖傷4歲童 怒罵「轉幼幼班包尿布」害童不敢上學

出處:蘋果日報

2015年10月05日 
 
 
林媽媽示範紀老師從後方抓起女兒上臂,還罵:「妳回去重念幼幼班。」施昂強攝

【施昂強、陳威叡╱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四歲女童,日前在幼兒園中班上課時,老師以女童字寫得不漂亮為由,粗暴拉起女童雙臂拖到隔壁班教室罵說:「妳回去重念幼幼班,包尿布好了!」母親當晚幫女兒洗澡,發現左邊腋下的紅腫瘀傷詢問,女童哭訴說:「不敢去上學。」才得知女兒受到老師不當對待;幼兒園昨坦承疏失,強調會帶著老師登門道歉並懲處。

林小姐昨向《蘋果》投訴,八月時帶四歲女兒,到三峽區大勇街「保進文化幼兒園」就讀中班,九月二十一日幼兒園紀姓女老師(三十七歲)因看到女兒寫作業字不漂亮,竟情緒失控,從後方抓住女兒雙手上臂,粗暴地提起來,拖到隔壁幼幼班,一邊拖一邊罵:「妳回去重念幼幼班,包尿布好了。」 

女童左腋下出現紅腫瘀傷,家長已驗傷打算提告傷害罪。家長提供

家長氣炸打算提告

林小姐說,當天下午接女兒回家洗澡,脫衣服碰到女兒左手腋下,女兒直喊痛,才發現腋下出現輕微破皮紅腫瘀傷,詢問發生什麼事,女兒卻一面講一面流淚,說出在學校上課時沒有好好寫功課,被老師拉扯,隔天要上課時還哭鬧說:「不敢去上學、怕看到老師。」
林小姐說,當天紀老師有打電話詢問聯絡簿內容,卻未主動告知女兒遭不當對待,「老師有意隱瞞。」隔天到幼兒園找園長理論,紀老師才解釋說,當時是希望女童到幼幼班冷靜,並不是真的要她轉到幼幼班包尿布重讀。紀並對自己行為向家長和女童道歉,但家長不接受,隔日已到醫院驗傷打算提告,並辦理退學手續。 

「7歲後才練寫字」

保進文化幼兒園邱姓園長昨坦承老師行為失當,表示事後曾登門道歉,但未獲家長接受,「發生這種事非常抱歉,會對老師記過並扣薪懲處。」
新北市教育局指出,今天將前往保進文化幼兒園稽查,除調查該師是否辱罵與拉傷女童外,也將檢視幼兒園環境、學童人數與老師等項目,該師若確實拉傷女童,且情況嚴重,將要求幼兒園解聘老師。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表示,四歲幼童因手部肌肉尚未發展完成,幼兒園老師不應教四歲幼童寫字,「一般都是在七歲時,才開始練習寫字。」認為該師對幼童教學知識不足,且情緒控制太差,才會責罰幼童,建議該師應重修兒童教育發展課程。 

觸《刑法》恐囚3年

律師廖芳萱表示,該名師長己觸犯《刑法》傷害罪,最重可處三年徒刑,若故意造成女童傷害,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可加重刑度二分之一。 

新聞出處: 
新聞露出日期: 
2015/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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