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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性侵鄰居國小女童 判刑7年6月

出處:中時電子報

2015年08月13日 18:26 
陳界良

鍾姓男子在2010年間,趁鄰居9歲女童到家裡找他妹妹玩,引誘女童到3樓房間內,以手指性侵女童得逞。直到女童讀5年級時,與社工訪談才透露遭性侵,台中高分院今天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鍾男7年6月徒刑。

判決指出,鍾男與被害女童是對面鄰居,由於女童經常去找他妹妹玩,與當時就讀國小三年級的女童認識。2010年2月間,鍾男以有小玩具要送女童為由,騙她上去住處3樓房間靠陽台處,撫摸女童胸部,並脫掉女童的褲子,以手指性侵得逞。

女童就讀小五時,因被母親責打,經學校輔導老師通報家暴案,社工前往訪視女童時,不經意問她有沒有遇過被人搭訕或侵犯她的狀況時,女童才說出遭鄰居「哥哥」性侵害。但鍾男否認犯行,警方做筆錄時,說他與女童是鄰居,檢方偵訊時,又稱不認識女童。

但事隔4年,女童仍能清楚說出當時房間內的大致擺設狀況,且表示願接受測謊。法官審酌鍾男逞一己私慾,對年幼女童強制性交,造成女童身體與精神上重大傷害,審結判鍾男7年6月徒刑。(中時即時)

出版編輯:王家禕

新聞出處: 
新聞露出日期: 
201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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