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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教舞佯拉筋 狼師狎小四女 童升國中「不要再去那地方」母追問揭惡行

出處:蘋果日報

2015年09月27日 


陳姓狼師在才藝班裡的舞蹈教室猥褻女童。突發中心攝

【突發中心╱新竹報導】新竹一名7旬才藝班老師,趁下課後小四女童在舞蹈教室獨處,假藉拉筋之名猥褻女童,直到女童升上國中後激動向家人說:「我再也不要去那個地方!(指舞蹈教室)」家人詢問原因才得知狼師惡行、憤而報警。新竹地院日前依強制猥褻罪判處狼師2年10個月徒刑。

狼師猥褻女童示意圖
陳姓狼師以協助拉筋為由,用手碰觸小花下體猥褻。

法院判決指出,陳姓狼師(72歲)在新竹經營才藝補習班,教導國中小作文、舞蹈等課程;而遭猥褻的女童小花(化名)目前就讀國中,小學四年級到陳男補習班上舞蹈課,陳男某天發現小花下課後,常獨自在舞蹈教室看電視,等家人下班後來接她,陳男即假借幫忙練拉筋之名,藉肢體碰觸的機會,動手猥褻小花的下體和大腿內側,小花當時因年紀小不懂,也不知該如何跟父母說。 

4度猥褻辯非故意

沒想到陳男得逞後變本加厲,事後還3度在舞蹈教室或補習班內,以生殖器摩擦小花,或強拉小花的手觸碰自己生殖器等方式猥褻,小花心生恐懼,從此在心中留下陰霾。
小花前年升上國中後,父母問她是否還要去才藝班補習上課,未料小花情緒激動的說:「我再也不要去那個地方!」母親察覺有異,經追問才得知狼師惡行,憤而報警。
陳男審訊時雖坦承替小花拉筋時有碰觸到下體,但辯稱是不小心碰到,否認有猥褻意圖。但卻有其他學生作證指陳男多次以拉筋名義,刻意觸碰女學生身體,且拉筋方式與小花陳述過程相同。
由於小花對於狼師惡行指證歷歷,加上其他學生也指控陳男藉拉筋碰觸女學生身體。法官認定陳男至少4次強制猥褻小花,每次各判10個月徒刑,共應執行2年10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教孩子了解自主權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指出,孩子在3歲以後活動力變強,理解能力也增加,就應教導小孩了解,自己身體不能讓人隨便觸碰,包括嘴巴、胸部與生殖器等。甚至父母在親吻或擁抱孩子時,最好先詢問小孩的意願,讓孩子了解身體自主權的重要。 

容易肢體接觸才藝注意事項

◎正常肢體接觸情況
•游泳:為調整姿勢會碰觸手腳、頭部、腰部與腹部
•書法:從後方握住持毛筆的手協助書寫
•舞蹈:協助拉筋壓背,或碰觸手腳、腰部調整舞姿
•鋼琴:碰觸手指教導指法
◎不正常肢體接觸解決之道
•感到不舒服勇於說「不」
•有疑慮要告知父母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 

新聞出處: 
新聞露出日期: 
2015/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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