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誆募情報員 惡狼性侵2少女 假扮警察 官員逞淫慾 判21年

出處:蘋果日報

2015年09月12日 
 

【黃哲民╱台北報導】桃園男子簡仲和因假扮警察犯性侵案而服刑逾20年,去年戴電子腳鐐被監控期間,竟又冒充國安局官員,謊稱要招募女情報員,騙兩名分別就讀國高中少女供他淫辱,落網後竟醜化被害人是貪圖金錢的墮落援交妹,高等法院斥簡男極度惡劣,日前依強制性交罪重判簡男21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簡仲和(52歲,在押)去年2月傍晚在桃園八德,自稱國安局官員,向一名14歲的國中少女謊稱正秘密招募女情報員,騙少女要採集應徵者下體分泌物化驗,藉此用手指性侵得逞,隔月再以上司透過衛星監控、須靠假援交取信上司為由,兩度性侵少女得逞。 

謊稱罹患妄想症

少女怕拒絕會使自己和家人像簡男所說的「突然失蹤」,乖乖照辦,事後偷偷告訴堂妹:「我要加入國安局了。」家人得知實情報案追查,但簡男被捕前,已用相同藉口,性侵一名18歲女高中生得逞。
檢警查出,簡男利用電子腳鐐僅監控夜間行蹤的漏洞來犯案,但他到案後起初否認性侵,還自稱罹患妄想症,誣賴兩名少女是貪圖金錢的墮落援交妹。
一審根據醫院鑑定,簡男無精神病但有戀童癖,具高危險性與高再犯性,依4個強制性交罪合併重判21年徒刑。 

醜化被害人援交

簡男上訴稱願賠被害人50萬元,高院斥簡男醜化與誣賴兩名被害人,使在法庭隔離室作證的少女二度受傷,行為極度惡劣,允諾賠償卻沒具體方案毫無誠意,駁回簡男上訴。
兒福聯盟中區辦事處主任林武雄建議,家長與師長應常提醒子女不輕信或跟隨陌生人、遇狀況應向長輩求助而非只找同儕商量,並多觀察子女若出現異常緊張、不安,應即時詢問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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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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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露出日期: 
201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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