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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對撞車禍 駕車6歲童嚇哭

出處:蘋果日報

2015年07月27日18:36 

歡喜出遊,想不到小童差點惹上官司。劉人瑋攝

台東市昨晚發生離奇「車禍」,2車對撞下造成其中一名駕駛疑似膝蓋骨頭裂開送醫,但雙方不僅不用酒測,官方還表示:「這種車本來就是要撞的!」原來是昨天台東夜市的「碰碰車」攤位,一名7歲許姓男童與6歲邱姓女童玩得太興奮互撞一起,想不到家長卻發現男童受傷氣得要提告,女童家長也覺得莫名其妙,同時也要對男童及業者提出告訴。
 
昨天晚上9時發生在夜市的這起「車禍」,警消到場時只見男童被父母抱出在路邊待援但表情十分鎮定,反觀僅大腿內側、眼部上方輕微擦傷的女童見大事不妙,當下嚇得哇哇大哭。男童送醫初步發現膝蓋腫脹,送醫後初步懷疑骨頭裂開需進一步詳細檢查。
 
當時雙方家長互留電話,業者也跟隨男童前往醫院關心,但有鑑於男童家長有意提告,業者還有意要邱姓女童父親貼補賠償,邱父接獲業者來電時氣道:「誰會知道碰碰車會撞成這樣!我女兒也有受傷,乾脆我連你(業者)和對方一起告!」因此等到了11時左右帶女兒驗完傷之後就到附近派出所報案。
 
邱父表示,一群人來自新北市,「明天就要走了,現在還有這種麻煩」,但自認沒有理虧竟被追究責任,「那也只能告下去」。所幸3方最後在派出所達成和解,由業者負起男童醫藥損失,女童家屬也省得舟車勞頓打官司。
 
而消保官謝錦川表示,「正常使用怎麼會有傷害?碰碰車就是要撞來撞去啊!」因此業者需對場地和機器提供無過失環境,因此在這種狀況下業者需要負起較大責任,但詳細責任歸屬還需消費者前往申訴才能釐清。警方則表示,雖然事故發生在大馬路上,但場所經申請並圍起,加上碰碰車算遊戲機非一般動力交通工具,因此不適用交通處罰條例「所以不用酒駕、劃線,只能算一般傷害,但這樣的『車禍』的確少見」。(突發中心劉人瑋/台東報導)

新聞出處: 
新聞露出日期: 
2015/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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