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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乾屍男童案僅獲賠13萬 父︰一分錢都不要


出處:香港蘋果日報  2015年06月10日
                     


 

■王志強去世時如同乾屍。

河南信陽「乾屍男童」王志強(13歲)慘遭餓死事件,當地政府近日釐定責任,指王志強本身患病承擔70%責任,其父母監護不力承擔15%的責任,而救助站管理過失僅承擔15%,因此家屬只能獲賠13萬多元(人民幣.下同)。死者家人拒接受該裁決,並將採取法律途徑究責。

■王志強

王志強的父親王新紅表示,經他向當局討說法後,信陽市政府在本月5日給出一份賠償清單。死亡賠償金是20年共48萬多元,喪葬費是1.9萬元,交通住宿費1萬元,王新紅夫婦的誤工費4.2萬元。但按照救助站管理過失只承擔15%的責任,政府承擔這部份金額的近8.4萬元,加之5萬元精神撫慰金,共賠償13萬多元。王新紅不滿當局的責任劃分和賠償金額,揚言:「一分錢都不要。」他已尋找律師追究責任,但許多律師不願接手。
案發今年4月28日,王新紅在兒子走失半年後,於信陽市救助站見到兒子遺體,「但走失前90多斤的兒子卻瘦得皮包骨」。
《新京報》 

新聞出處: 
新聞露出日期: 
201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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