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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大叔愛上女兒同學 舌吻慶生 少女日記「讓我心跳好快」洩畸戀

出處:蘋果日報

2015年11月07日 

【鄧玉瑩╱台中報導】彰化某國中家長會蕭姓男會長,前年處理女兒疑遭國一女同學「小陵」霸凌,以送生日禮物為由與對方在車內喇舌摸胸,少女在日記寫下「原來初吻這麼幸福」、「舌吻讓我心跳好快」等語,被家人發現提告。台中高分院根據日記內容,日前依對未成年人猥褻罪判蕭男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30萬元,可上訴。

據悉,「小陵」父逝母失聯,靠祖父母帶大,是早熟美少女,課業名列前茅。蕭男(40多歲)前年3月當選家長會長後,主動接送女兒的同學「小陵」,想藉此化解她與女兒的糾紛,卻日久生情。 

稱內容虛構助脫罪

前年7月,「小陵」的祖母發現孫女日記有多篇親暱內容,包括「爸爸(蕭男)餵我吃(生日蛋糕)耶!還親我耶!心跳莫名的跳好快喔」、「原來初吻這麼幸福」,另外她還寫「懷念那初吻,爸爸(蕭男)連我那30張照片都看過了,問還有什麼是他沒看過的呢?」、「昨晚像作夢,爸爸親我上次10秒,這次10分鐘」、「爸爸一直伸舌頭,好溫暖,不要停止。還摸我胸,說好大,最後一遍的吻摸竟然下面濕了」等語。
祖母質問「小陵」,「小陵」竟急得撕毀日記並拒絕驗傷,少女姑姑拼貼日記碎片驚覺事情大條,告蕭男性侵。「小陵」堅稱,日記是她看網路小說產生的幻想,蕭男辯稱「小陵」有自殺傾向,他去安慰但沒逾矩。 

混雜孺慕父親之情

一審採信雙方說詞,判蕭男無罪。台中高分院認為,日記顯示「小陵」對蕭男混雜男女之愛及對父親的孺慕,若純屬幻想,不致急於撕毀還求長輩原諒,且日記本內夾著一封蕭男給的信,提醒「筆記本(日記)千萬要作廢哦」,法官認為,日記內容顯然屬實,改判蕭男有罪。 

少女日記愛意破表語錄

2013/03/11 爸爸…我很想很想你,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
2013/04/29 我不知道哪來的勇氣,敢拍那樣的照片給爸爸,也許…是因為爸爸真的認定我不敢
2013/05/02 爸爸蛋糕出來時就有點嚇到,還餵我吃耶!爸爸第一次…親…我,感覺很幸福…心跳莫名的跳好快喔
2013/05/07 上次校排第7,好想進前5!爸…如果真的如我所說的…第一次…會怎樣呢…你不是跟我說海枯石爛嗎?
2013/05/09 爸爸親我上次10秒,這次10分鐘…算舌吻吧…好溫暖,不要停止。摸我的胸…很舒服吧…而且重複3、4 次
資料來源:判決書 

新聞出處: 
新聞露出日期: 
201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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