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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荒唐母和表弟亂倫 還坐視3歲女遭打死

出處:蘋果日報

2015年11月18日11:08 

黃女狠心坐視楊男打死年僅3歲的女兒。資料照片

台南一名黃姓女子8年前帶年僅3歲的女兒逃家投靠楊姓表弟同居,坐視女兒被表弟打死還一同棄屍,前年黃女因毒品案被通緝到案才說出實情,最高法院指黃女背叛婚姻,對親生女兒毫無人母悲憫之心,今依過失致死、遺棄屍體等罪合併判刑3年定讞。

判決指出,黃女(32歲)與丈夫賴男失和,卻跟自己親表弟楊男發生畸戀,2007年5月20日藉口帶當時3歲女兒出去玩,從嘉義逃家與楊男到台南租屋同居,期間因女童常哭鬧不吃飯並隨意大小便,從事殯葬業的楊男動輒以「愛的小手」鞭打管教,黃女沒制止也沒送女兒就醫,造成女童累積傷勢過重,同年10月23日凌晨3時許不治。

楊男怕虐童惡行曝光,提議棄屍掩飾,黃女沒反對也沒報警,反而和楊男一起將女兒大體裝進平日放金紙的塑膠袋內,開車載到台南市立火葬場後方的南山橋丟到橋下,事後黃女對夫家聯繫想看小孩的要求一概不理,直到前年2月因毒品案被通緝到案,被警方反覆追問女兒在哪裡,黃女才說出實情,與楊男被聲押獲准。

黃女帶警方到棄屍處尋屍時,痛哭宣稱夜夜夢到女兒來討抱抱,狀似索命,如今說出心事,輕鬆很多,但她辯稱當年被楊男持槍威脅,才沒帶女兒就醫與報警,楊男於審理期間交保後逃亡被通緝至今,賴男訴請與黃女離婚獲准。

黃女一審被依略誘罪判刑1年2月、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半、遺棄屍體判刑8月,應執行2年10月徒刑。黃女上訴請求法官考量她認罪並痛失愛女,情堪憫恕可減刑。

二審斥黃女背叛婚姻,又坐視女兒被虐打重傷,毫無人母親情,還草草遺棄幼女大體,毫無悲憫之心,何來情堪憫恕之餘地,反而將黃女所犯遺棄屍體罪加重改判1年徒刑,合併應執行3年徒刑,最高院今維持二審判決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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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露出日期: 
201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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