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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離譜母逼10歲女任人摸 還示範口交逼照做

新聞出處:蘋果日報
屏東一名53歲黃姓男子,3年前到高雄做精油按摩,看到按摩女年僅10歲的女兒,天真可愛,竟心生歹念,以要學習按摩為由,要小女孩當模特兒示範,於是按摩女多次帶女兒到黃男屏東住家,要女兒僅穿著內褲躺在床上讓黃「學習按摩」,黃實則上下其手,按摩女還幫黃口交,甚至叫女兒跟著照做至黃男射精。高雄地檢署將這名母親和黃男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


起訴指出,這名母親因精油買賣而認識黃姓男子,後來改行經營美容護膚業,幫客人按摩。2011年9月時,黃男以要經營美容工作室為由,要這名媽媽以小女孩為模特兒做示範教他按摩,1年之內,這名母親5次帶著女兒到黃屏東的住家及高雄1處摩鐵,讓女兒僅穿內褲躺在床上蓋著單薄棉被,任由黃在她身體撫摸按壓,當小女孩表示不願意時,這名母親還說:「不要怕,我在妳身邊。」就這樣讓黃男上下其手,撫摸的部位包括胸部及下體。

有次黃男甚至用手指侵入小女孩體內,女孩流淚向母親求救,媽媽要黃男住手,黃才罷手。但更離譜的是,他們不只要女孩做按摩模特兒,媽媽甚至要女兒幫黃男口交,女兒不會,媽媽還示範要她照做,直至黃男射精為止。

這起性侵事件直至女孩上國中後才在學校向師長說出,全案移送高雄市警局婦幼隊偵辦時,女孩還說母親平時和她感情很好,不願意對母親提告。

不過檢察官認為母親曾要求女兒不要提起這些事情,且女孩確實因家庭親情壓力,對案件相關問題多所迴避,也無明顯急性壓力反應和創傷症候群,但檢方仍認定黃男性侵女孩,母親是共犯,將2人依加重強制性交及猥褻罪起訴。(法庭中心/高雄報導)

新聞出處: 
屏東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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