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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老師虐打3歲童不認罪!監視器畫面打臉 她挺孕肚遭判刑

▲▼ 虐童,女童,女孩 。(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新北幼兒園老師虐童,判決結果出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韻如/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間幼兒園發生虐童案件!一名3歲幼童放學返家被家長發現大腿有大面積瘀傷,經詢問後,發現是幼兒園的郭姓女老師動得手,家長氣得立刻報警提告。法院審理時,郭女挺著孕肚出庭,但否認施暴,不過法官勘驗幼兒園監視器畫面,確認郭女虐童事實,仍依法將她判處拘役59天。

判決書指出,郭女在該幼兒園擔任小班導師,但她卻因為班上一名年僅3歲的幼童安安(化名)哭鬧,不配合教室秩序,就情緒失控用手拍打安安大腿,造成安安右大腿受有10X6公分的瘀青、左大腿5X4公分瘀青。

安安當天下課返家,家長在替他換尿布時,驚見孩子腿上的傷,經詢問後,孩子才害怕地說出,「老師打我」,家長當下立即詢問校方,並帶著安安到醫院驗傷,但卻遲遲得不到幼兒園給出答案,而孩子至今仍經常做惡夢,甚至哭喊「老師不要打我」等語,家長事後氣得報警提告。

庭審時,郭女否認施暴,而其辯護人則替她辯稱,事發當時安安才3歲多,記憶力只有數週至數月,顯然安安的證詞並無法擔保其正確性。雖安安曾證稱,郭女用手打他,還推很多下,安安當下很痛有哭等,但經核對監視器畫面,也未能補強安安所述,再者,安安對於是否遭到郭女責打、腳紅紅等先稱忘記,之後才在檢察官誘導下說出被郭女毆打,安安前後所述不一,不能以此認定郭女施暴。

郭女辯護人還稱,安安在庭審時,已不記得郭女的臉孔,也不記得該幼兒園的其他老師,若是安安真的曾被郭女施暴,理應更加深刻記得郭女長相才對,而不是反覆一句「老師打我」,遑論他在說出上述言語時,語氣輕鬆,未流露出任何恐懼、遲疑、慌張態度,跟家長所述安安受有重大身心創傷明顯不符。

對此,法官調閱幼兒園監視器,發現案發當天安安因為哭鬧,而被郭女出手推至一旁數次,郭女甚至還將安安的便當袋丟出教室,並把安安帶至教室角落,直到安安返回畫面後,郭女又再次把安安推到一旁,而同日安安返家,就被家長發現腿上傷勢,顯示監視器畫面足以認定郭女犯罪事實。

另外,法官也認為,即使在開庭時安安年紀已4歲半、5歲半,距離案發當日已有相當時日,且其當時也年僅3歲5個月,語言、記憶發展尚未健全,但法官調查時的詢問方式是透過開放性問題,讓安安了解問話內容,安安才用簡單字句回應,且他能清楚理解問題,並充分表達自己所認知的事實,也沒有任何屈從附合的情形,再者,安安始終陳述自己曾被郭女推及拍打腿部,與他去醫院驗傷時主訴「被幼兒園老師打」等情節相符,法官因此認定安安證詞可信性甚高。

法官審理後認為,郭女擔任幼兒園老師,卻未能秉持愛心及耐心,僅因為安安哭鬧就徒手毆打,造成安安受傷,身心受創也不小,且犯後還否認犯行,至今不願認錯,也未能與家長達成和解,即使她現在懷孕中,法官最終仍判她拘役59天。全案可上訴。

新聞出處: 
ETtoday新聞雲
新聞露出日期: 
202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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