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兒童大頭條

恐再犯 性侵女童已治13年 法官︰繼續治療

賴男性侵女童已治療13年,法官調閱治療紀錄,發現再犯風險高,駁回異議,應繼續治療。圖為示意圖。(資料照)

賴男性侵女童已治療13年,法官調閱治療紀錄,發現再犯風險高,駁回異議,應繼續治療。圖為示意圖。(資料照)

2023/01/11 05:3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現年五十一歲的賴姓男子,二○○八年綑綁十歲女童、注射不明藥劑後性侵害,法院判賴男十年,他服刑第二年即開始治療,服刑完畢又在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繼續治療,到去年底入監與治療長達十四年,他三度向法院聲明異議,希望能釋放;不過台中高分院法官調閱治療紀錄,發現再犯風險高,駁回異議,應繼續治療。

賴男從前年至去年底,陸續提出三次異議,他強調,他與女童彼此認識,是你情我願的親密關係,因玩太過火,而造成對方傷害,他已深刻懺悔反省,告誡自己未來不要再犯,還強調,自己並無身心精神疾病,精神科醫師診斷他無症狀,且自己在監獄與附設醫院的十四年間,「努力學習改善自己過去的錯誤行為」,賴男聲明停止強制治療,改至社區治療與心理輔導,他會準時報到上課。

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培德醫院連續三年召開「強制治療評估小組會議」,都認為賴男再犯危險未顯著降低,無自省能力、合理化犯罪行為、衝動控制差、性偏差且缺乏對被害人同理心、回歸社區仍有再犯危險性。法官認為,檢方認為賴男應繼續強制治療,並無不當,駁回賴男異議,可再抗告。

新聞出處: 
自由時報
新聞露出日期: 
2023/01/11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