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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童星每周工時 上限40小時

新聞出處:蘋果日報 
 
童星小小彬(前)爸爸(後)說,只要修法對小孩好,他都贊成。資料照片

【陳嘉恩、陳幼英╱台北報導】國內傳有6歲童星每日工作20小時,引發立委關切,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昨初審通過《勞基法》修正案,納入「童星條款」,未來勞委會將根據年齡、工作性質、受教育時間訂定審查標準,15歲以下兒少須經地方政府依此標準審核許可才能工作;另16歲以下童工每周工時上限也訂為40小時。

6歲拍片操20小時

提案立委王育敏說,曾接獲童星家長陳情,指劇組為搶拍片,要求6歲小童星凌晨4時到公司梳化,早上6時一路拍到隔天凌晨2時,工時超過20小時;另也有童星被迫要在水中、寒風中拍攝,不合理工作環境時有所聞,因此提案修法保障。但她不透露童星姓名。
雖然修法起因是童星,但所有15歲以下兒童受僱或提供勞務也都將納入規範,未來勞委會將針對不同年齡層制訂審查標準,15歲以下且尚未國中畢業者須經地方政府許可後才能工作。16歲以下童工除現行每天8小時工時、例假日不得工作外,增每周40小時工時上限。法案昨初審通過後將送二、三讀,上路時間未定。
童星樂樂因三立戲劇《兩個爸爸》走紅,她的媽媽Vivian說:「40小時還算合理。」小彬彬(溫兆宇)有童星兒子小小彬、迷你彬,他說:「只要對小朋友好,都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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