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兒童大頭條

3月男嬰遭熱水燙傷未及時送醫身亡 父母被判刑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江姓女子不慎打翻熱水壺熱水,剛滿3個月大的男嬰被燙傷,卻未被及時送醫治療,6天後病情惡化,送醫院急救已回天乏術,其夫楊男判刑10月定讞,她則被高雄高分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徒刑1年4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20年7月12日上午10點,20歲江女在高雄市小港區住處泡奶,不慎打翻放在地墊上電熱水壺,熱水潑濺至躺臥在旁剛滿3月大男嬰,致其左耳、左後腦等部位2級燒燙傷,她立即聯絡其夫楊男回家,2人商議決定自行購買藥膏塗抹傷處。

此外,江童先前曾罹患重度肺炎,有呼吸急促、發燒、活力不佳、食慾降低等症狀,身體健康狀況明顯異常,楊姓夫婦卻涉嫌放任不管,後來更出現吐溢奶等無法順利進食且食慾低落狀況,仍然未將他送醫治療。

同月18日上午7點前,江童因肺部重度發炎、餵食不良而呼吸衰竭休克後,楊姓夫婦始將他送往小港院急救,但到院前死亡,經醫院發現可疑,報請小港分局調查,將2人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起訴。

高雄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楊男徒刑10月,江女有期徒刑1年4月,楊因上訴不合法確定,江女則被高雄高分院判決上訴駁回,但尚未定讞。

新聞出處: 
自由時報
新聞露出日期: 
2023/01/05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