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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狼誘3國中女拍自慰片還涉性侵 賠80萬換刑期少8個月

王姓男子利用通訊軟體認識3名少女,騙到少女裸照後露出狼性,不但在某MTV店內性侵其中1名少女,還拿裸照要脅少女傳自慰影片給他,若不傳便公開不雅照片。王男一審被依強制性交、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重判9年徒刑,他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酌王與被性侵少女以80萬元和解,合併應執行刑改判8年4月。

判決指出,王姓男子從2018年起,透過通訊軟體「Jello」、「CHEERS」、「LINE」,陸續認識3名當時年僅12歲至16歲的少女,2018年間先誘騙1名住北部的少女,傳自慰影片及裸照讓他看。

之後王男食髓知味,認識另名16歲少女後,要求對方也拍攝私密照及自慰影片給他,後來這名少女不願再傳裸照,王男竟傳訊威脅「聽話或者讓別人知道對話;你要外流嗎;一個禮拜不見我就讓你朋友知道;那我就外流;18我外流;你再吵我就外流」。少女擔心私密照外流,只能乖乖配合王男,傳送其他自慰影片及私密照。

2020年7月,王男認識另一名年僅12歲的少女,這次不僅誘騙少女到高雄知名MTV店,趁機性侵少女得逞,不久,又要求遭他性侵的少女,再繼續傳自慰影片給他,但少女不從,斷絕和他聯絡,王揚言把她的裸照傳給別人看,少女不為所動。

王竟傳訊給少女,留言「只是跟你說之前只是心軟只傳女生看,之後就是男生了」、「聽我的話還是...讓男生都認識你」、「今天沒視訊到就不用求我了我不會聽」。少女見到他的留言,因害怕不得不從,便把自感自慰影片傳給王姓男子,事後將遭遇告訴家人,家人立即報警。

高雄市警婦幼隊員警循線赴台中市逮捕王,從他的電腦資料檔案,發現其他受害少女的自慰照片及影片。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合議庭痛斥王男為滿足個人私慾,引誘或脅迫思慮均未臻成熟的少女,對少女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產生不良影響,戕害少女,4罪各處3年2月至7年4月徒刑,合併應執行刑共9年。

王男不服,認為判決過重上訴,並在高雄高分院審理期間,和遭他性侵的少女以80萬元和解,合議庭審酌他已與其中一名被害少女和解,合併應執行刑部分改判8年4月徒刑。可上訴。

王男與被他性侵的少女以80萬元和解,高雄高分院合併應執行刑改判8年4月。記者張議晨/攝影 王男與被他性侵的少女以80萬元和解,高雄高分院合併應執行刑改判8年4月。記者張議晨/攝影

新聞出處: 
聯合新聞網
新聞露出日期: 
2022/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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