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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男師教室指侵女童下體 她笑回:很欣慰 法官討公道

台中市一名補習班男教師,2019年涉嫌在教室內對一名11歲女童親吻、摸胸、甚至以指摸女童外陰部,2次犯行,女童因對男師有好感,沒有拒絕,同學向女班導師反映後,女師關心女童,女童對性懵懂,證稱男師犯行,笑稱「很欣慰、很多次」,全案檢警調查時,男師否認犯行,二審認定男師未用強暴脅迫手段,判刑2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台中市一家補習班數學男教師,涉嫌在2019年12月間,利用班上一名年僅11歲的女童,對性懵懂無知,又對男師有好感,分別在7日、21日,趁女童在教室內輔導教學的機會,與女童單獨相處時,親吻女童嘴唇、隔著內衣撫摸女童胸部,甚至將手伸入女童內褲內,以手指抹摸女童下體外陰部。

女童向多名同學告知此事,同學認為狀況不妥,告知班上女班導師,女師向女童關心時有錄音,女童證稱,男師的確有撫摸、親吻的行為,還稱被男師摸「很欣慰、已經很多次,手指頭都數不清」,女師協助報警。

全案在偵查期間,男師都否認犯行,一審時兩個犯行,被判刑2年,男師不服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安排測謊,但男師測謊未過後,才坦承犯行,不過不被合議庭認為犯後態度良好,仍駁回上訴,維持一審2年刑度,仍可上訴。

台中市一名補習班男教師,涉嫌在2019年間在教室內猥褻女童,台中高分院判刑2年。圖/本報資料照 台中市一名補習班男教師,涉嫌在2019年間在教室內猥褻女童,台中高分院判刑2年。圖/本報資料照

新聞出處: 
聯合新聞網
新聞露出日期: 
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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