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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歲童遭虐打傷痕累累險失明 繼父重判、生母緩刑

丘姓夫婦涉嫌虐童,被高雄高分院判罪。(記者鮑建信攝)

丘姓夫婦涉嫌虐童,被高雄高分院判罪。(記者鮑建信攝)

2022/10/11 22:08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4歲大男童調皮不服管教,被其母陳女和繼父丘男涉嫌徒手或持衣架凌虐,全身傷痕累累並險些失明,經高雄高分院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等罪,判處丘父2年9月徒刑,陳婦則處2年徒刑、緩刑5年。

判決書指出,丘男與陳女結婚後,陳女4歲大的小孩由丘男收養並從父姓。去年3、4月間,丘童在屏東住處,因調皮不服管教,引發丘姓夫婦不耐,涉嫌聯手打人,致使丘童骨折。

同年5月起至8月9日,丘父又因丘童不聽話,在住處涉嫌以徒手方式彎折他右手後,再以雙手用力拉扯其右手臂,而陳母則在場並視若無睹,導致小孩右手肘挫傷、右側遠端肱骨骨折。

此外,被告等2人另在屏東市等地,涉嫌多次以徒手、持「愛的小手」手掌拍,或持金屬衣架等方式接續凌虐,丘童全身有十餘處傷痕,並因衣架擊中眼部,右眼角膜虹膜全層破損、左眼鼻側球部結膜下出血等傷害。

屏東地院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罪,判處丘父有期徒刑2年8月﹔陳婦則因涉案情節輕微,處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完成60小時之親職教育輔導。

丘姓夫婦不服上訴,檢方則針對丘父部分上訴,高雄高分院調查後,陳婦刑度不變,丘父則從重改判2年9月,比原審多1個月徒刑,可上訴。

新聞出處: 
自由時報
新聞露出日期: 
20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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