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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獸父染指親生姊妹花 威脅提告男友逼配合!重判9年8月

父親性侵剛升上國中的大女兒。示意圖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彰化縣一名男子被控多次性侵一對分別就讀國小、國中的親生女兒,其中一次竟以知悉小女兒與男友有性關係、揚言對其男友提告為由,威脅小女兒與她發生性行為得逞。被告坦承酒後亂性,但辯稱2個女兒都同意和他發生關係。法官痛批他紊亂倫理綱紀,為社會道德、法理所不容,一、二審均將他判刑9年8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被告已離婚,從事殯葬業,與前妻育有3名子女,最大的25歲,另有一對女兒目前分別為18歲、16歲,沒想到,被告竟於2016年至2017年間,在台中市的母親住處,2度性侵當時剛升上國一的姊姊。

2018年6月至8月間某日,被告再將魔爪伸向當時小學剛畢業的小女兒,在彰化縣田中鎮的租屋處對她性侵得逞,第2次再向小女兒要求發生性行為遭拒,竟向小女兒恐嚇說,他知道小女兒與男友發生性關係,若不從就要對其男友提出告訴。被害人擔心父親對男友提告,只好任由父親對她強逞獸慾。

獸父再將魔爪伸向國小剛畢業的小女兒。示意圖

獸父再將魔爪伸向國小剛畢業的小女兒。示意圖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被告坦承與一對親生女兒發生性行為,但辯稱未以對小女兒男友提告為由脅迫她,還說都是「雙方合意」,因為小女兒從小不受管教、有說謊及偷竊的習慣,所以當時才嚇她。

為他辯護的法扶律師則向法官求情說,被告因家境不好,需扶養兩個女兒及母親,在工作及家計壓力很大的情況下,以酗酒排除壓力,才會在酒後失去自制力對女兒犯下性侵案,事後非常後悔並戒除酒癮,請法官從輕量刑。

不過,彰化地院法官認為,如果小女兒要誣陷父親,大可聲稱兩度被性侵均遭到威脅,認定他對2個女兒共犯下3次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罪,3次行為各判刑3年6月,另有1次對未滿14歲之女子強制性交罪,判刑7年10月,合併應執行9月8月徒刑。二審並駁回被告上訴,維持原判。(地方中心鮮明/台中報導)

新聞出處: 
蘋果新聞網
新聞露出日期: 
202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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