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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基隆無照保母虐童致死 二審認罪改判11年半

基隆一名劉姓無照保母,因為沒收到保母費,涉嫌將不滿情緒發洩在受託照顧的3歲男童身上,和丈夫多次凌虐男童,導致傷重致死。法院一審重判兩人各12年及12年半徒刑。上訴後,高等法院今天審結,審酌兩人認罪,改判11年半及12年,全案可上訴。

大腿瘀青,男童全身是傷,這是發生在去年的一起無照保母虐童案。曾就讀幼保科系的劉姓無照保母,和有毒品等前科的張姓丈夫,不滿受委託照顧的3歲男童吵鬧,又未收到保母費,竟然將不滿情緒發洩在男童上。兩人多次腳踩男童腹部,導致胰臟破裂等傷害致死。一審認為,兩人犯刑重大、犯後否認犯行,重判劉女12年、張男12年半徒刑。

高院刑事發言人兼召集人劉方慈說:「原審判決在量刑的時候,有考量到被告一直都否認犯罪的這一個部分,做為他的量刑基準。但這個部分呢,在被告上訴到二審以後,他在法院是認罪的,也就是他犯罪後的態度,其實跟一審判決的時候,是有所變動。」

全案上訴後,高院審理期間,兩人認罪。法官考量兩人有悔意,改判劉女11年半,張男12年,全案可上訴。

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表示,「有些家庭就是說,我經濟弱勢,可是事實上政府現在也有補助,很多民間團體也有補助這樣的金額之後,絕對可以貼補你來給付給保母的費用,而不是把孩子放在火坑裡面,我覺得這樣不太適合。」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認為,「我們就要檢視呀,在高風險家庭的政策當中,到底漏了什麼,才會沒有辦法聲援到這個小孩的家長。今天我們資源沒有到位,是小孩付出代價。那我覺得我至少要好好檢視,我們做這麼多脆家(脆弱家庭)啦、高風險家庭呀,那到底是哪些洞,讓這個悲劇發生了。」

長期關心兒少權益的公民團體認為,就算是經濟弱勢的家長,也不應該去找沒有證照的保母,而是應該尋求協助。尤其對於共同照顧者,如果有毒品、傷害等的前科,更應該要小心。

新聞出處: 
公視新聞網
新聞露出日期: 
20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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