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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無照保母顧8名嬰幼兒 挨罰6萬

社會局查獲違法保母,一人照顧八名嬰幼兒,環境清潔與安全均堪虞。(社會局提供)

社會局查獲違法保母,一人照顧八名嬰幼兒,環境清潔與安全均堪虞。(社會局提供)

2020-01-08 05:30:00

〔記者劉婉君/台南報導〕社會局六日一連查獲兩起違法保母收托照顧嬰幼兒,分別開罰並限期改善。其中一名四十歲的無照保母,在自宅獨自照顧八名嬰幼兒,環境清潔及安全均堪慮,挨罰六萬元,社會局後續將協助家長轉換保母或其他托嬰中心,同時也呼籲家長在將嬰幼兒送托前,應先查明保母是否合法,以確保安全及權益。

社會局將協助家長轉換保母

社會局表示,該名保母無照、非幼保相關科系畢業、且未受過保母訓練,向家長收取的收托費用為每月六千元至一萬元不等,較一般合法登記者略低,但稽查人員到場時,該保母一人照顧八名嬰幼童,室內空間狹小、設備簡陋,嬰兒直接睡在未舖設軟墊的床板上,有跌落地板受傷之虞,奶瓶、茶杯等兒童用品未即時清洗殺菌,幼兒活動範圍也未設置防撞措施,嚴重影響受托孩童及家長權益。

另一名保母未辦理合法登記,但有保母結訓證明,因僅收托一名嬰幼兒,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開罰六千元。

每位保母 最多可收4名幼兒

社會局長黃志中重申,為了幼兒的托育安全及家長的送托權益,絕不寬貸違法情事。現行法令規定每位保母可照顧四名幼兒,包含兩名二歲以下、兩名二歲以上,該無照保母一人照顧八名幼兒,不但降低照顧品質,容易有疏忽,且違法的收托場地無法加入準公共化服務,家長將不能領取托育補助,幼兒也沒有投保學生團體保險,安全及品質都有疑慮,也易產生糾紛及虐童。

新聞出處: 
自由
新聞露出日期: 
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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