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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男對鄰居國小女生亂摸還侵入住家強制猥褻 判刑4年6月

台東縣成年男子阿強(化名)多次對鄰居讀國小女孩小美(化名)強制猥褻,小美小學1年級至3年級期間到他住處時,他強制撫摸小美胸部、下體,2年前小美國小3年級某日,他又闖進小美住處強摸下體,經家屬發現提告,法院判2案各處有期徒刑3年2月、3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可上訴。

阿強5年前開始即對國小一年級的小美不軌,曾趁小美去他家玩,違反小美意願,撫摸其胸部或將手伸入其內褲內撫摸,小美嚇壞了逃離現場;2年前國小3年級的小美在家中睡覺,阿強擅自侵入其家中,趁小美熟睡之際,隔著褲子撫摸小美下體,小美被嚇醒、立即推開阿強,阿強仍不顧其抗議持續撫摸。

本案審理過程,阿強及其律師辯護稱,阿強長期飲酒並成癮,有辨識行為顯著降低之情況,希望減輕其刑,但法官認為阿強審理期間,均能針對問題清楚陳述,且醫院對阿強精神鑑定結果,阿強對於緩刑期間再犯多次妨害性自主案件,坦承是抱存僥倖心態,心想被害人不張揚即不會有事,認定認知功能正常。

醫院鑑定也認為,阿強長期依賴酒精,明知隨意觸碰年幼孩童可能會觸法,但自我監控功能不佳,無法自我克制,其辨識行為能力未顯著降低,認定其犯行與酒精成癮無關。

院方認為,被告第一次違反小美意願,撫摸其胸、下體屬「乘機猥褻」罪,第二次趁小美熟睡不知抗拒所為,屬「強制猥褻」,其侵入住宅作猥褻行為,本質上即有侵入住宅,亦不另論以侵入住宅罪。

審酌被告為滿足一時之性慾,竟分別對女子為3次強制猥褻犯行,造成女子心靈難以抹滅傷害,小美及其家人都表示:希望被告關久一點,判刑4年6月。

 

台東縣成年男子多次對鄰居讀國小女孩強制猥褻,法院判2案各處有期徒刑3年2月、3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可上訴。示意圖/Ingimage

台東縣成年男子多次對鄰居讀國小女孩強制猥褻,法院判2案各處有期徒刑3年2月、3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可上訴。示意圖/Ingimage

新聞出處: 
聯合新聞網
新聞露出日期: 
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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