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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台灣禁補習班教授6歲以下幼童學術性課程

新聞出處:澳廣視
(澳門電台消息)台灣行政院通過《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修正草案,規範6歲以下兒童的補習班,課程應以有助身體律動、藝術才能為範圍,補習班不得教授如外語等學術性課程,否則可被罰款 10萬至50萬元新台幣。 台灣中央社報道,新法案是不鼓勵傳統的背誦、記憶、書寫式學習,防止幼兒過量書寫,影響身心發展。但如果機構以遊戲、律動、唱跳等方式教授外語,則不受限制。 有補習業界批評新法案荒謬,只會加劇貧富差距的影響,有錢家庭可以聘請私人補習老師,貧困家庭就不能上補習班。(廖冬韻 黃彩嬋)
新聞出處: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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