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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持水管鞭打小四女童 女老師記申誡

女學童大腿留下水管抽打傷痕。(記者張協昇翻攝)

女學童大腿留下水管抽打傷痕。(記者張協昇翻攝)

〔記者張協昇/南投報導〕教育基本法早已明訂校園「零體罰」,惟南投縣議員曾振炎昨(5)日在議會質詢時表示,縣內1名小四女學童上月因不願吃女導師分配給她的營養午餐,竟遭女導師持水管鞭打,造成女學童身心創傷,要求縣府教育處務必督促各級學校落實「零體罰」規定,莫讓類似體罰學童事件再度發生。

被分配剩餘營養午餐 她不吃哭泣

曾振炎指出,上月縣內某國小1名小四轉學女學童,因班上營養午餐有剩餘,女導師欲將一小碗剩餘的營養午餐分配給她吃,女學童不願意吃而哭泣,女導師竟持水管抽打女學童大腿,留下明顯傷痕,事後他陪同家長到學校了解原因,該名女老師還一度不認錯,態度不佳,由於每位學生都是家長心中一塊肉,希望縣府教育處一定要督促各級學校落實「零體罰」規定,確保學生安心受教權益。

縣府教育處長陸正威表示,教育基本法2005年即將「零體罰」入法,該處也一再宣導「零體罰」規定,該名老師行為確實已違反相關規定,相當不妥,校方事後也召開校評會及考核委員會,將該名女老師記申誡處分,希望其他老師應有所警惕。

校方緩頰 師求好心切情緒失控

校方說,該名女老師已有30年教學資歷,平時教學認真,為求學童營養均衡,莫浪費食物,求好心切,一時情緒失控才打學生,事後校方已針對師生雙方進行輔導,女老師也表達悔意,且已取得家長諒解,校方考核委員會念其初犯做出申誡處分,並要求老師們應採正向管教,不能再有違法處罰及體罰情形發生。

新聞出處: 
自由時報
新聞露出日期: 
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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