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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1男嬰受傷送醫不治 檢警懷疑案情不單純深入追查中

雲林縣一名約7個月大的男嬰,本月初因不明原因受傷,經送醫後不治;檢警日前相驗發現男嬰顱骨骨折,疑遭鈍器所傷,警方拘提男嬰母親黃姓女子及其同居人潘姓男子到案訊問,潘男涉兒虐重嫌,目前全案由檢警深入調查中;由於潘男因案通緝,檢方已發監執行。

檢警指出,男嬰母親黃女供稱,本月8日晚間,男嬰喝完牛奶後即在床上休息,她到外曬完衣服,回房後發現男嬰摔下床,立刻與潘男駕車送男嬰到診所就醫,因傷勢嚴重,救護車轉送男嬰到雲林麥寮長庚醫院,又轉診至嘉義長庚醫院,急救至當晚10時許不治。

潘男供稱曾因男嬰哭鬧,將其抱起丟向床舖,對於檢警懷疑男嬰遭虐,他矢口否認有持鈍器打傷男嬰,不過男嬰身上並無其他外傷,檢方對供詞仍有質疑,持續調查釐清真相中。

雲林縣府社會處表示,該案家今年3月開案為脆弱家庭,原因是今年2月時黃女騎車載2歲大兒子摔車,社工到醫院訪視後,才知道他們有經濟困難,當時黃女肚裡懷著男嬰。

據了解,男嬰今年3月出生後原由陳男照顧,陳男因涉及詐欺、酒駕案入監服刑,男嬰改由黃女雙親照顧,黃女平時則和潘男在麥寮鄉租屋,惟因男嬰外婆本月6日有事,請黃女接回男嬰照顧才發生此憾事。 

雲林地檢署指出,潘男因涉及詐欺、組織案判刑3年而遭通緝,經查身份後已被警方逮捕歸案,發監執行;目前全案交由台西分局偵辦中。

社會處說,社工定期訪視該扶助案家,往日生活狀況皆正常,且訪視記錄並無虐童情事;案發後已確認2歲男童安全無虞,目前安置在黃女東勢娘家,由外公外婆照顧,社工也將增加訪視頻率,掌握男童生活狀況。

社會處今天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對黃女及潘男提起獨立告訴,已將告訴狀送抵雲林地檢署,追究犯案人之法律責任與應當負起的罰則。

雲林東勢驚傳虐嬰事件,目前全案交由雲林縣警局台西分局偵辦中。圖/本報資料照片

雲林東勢驚傳虐嬰事件,目前全案交由雲林縣警局台西分局偵辦中。圖/本報資料照片

新聞出處: 
聯合新聞網
新聞露出日期: 
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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