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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考不好罰女童自打巴掌200下 安親班女老師判賠20萬元

台南有位小四女童去年1月間在永康區安親班兼美語教室,因小考考不好,遭安親班林姓女老師體罰,前後叫女童自打巴掌200下,打到臉都紅腫,家長上網爆料,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林女犯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處拘役45日,另判賠女童醫療費1185元及精神慰撫金20萬元。

案發時,家長在網路社群PO文說:「妳是一位安親班老師、留美回來的老師。只因為小朋友、安親班小考、安親班小考、考不好!63分、65分、73分!」、「妳要一個小孩、四年級!自己打自己巴掌。打200下,還說要大力一點,不能像打蚊子一樣。」家長氣憤說,「妳為什麼不自己打看看,妳也是當媽的人」。驗傷後提告。

檢警調查,林女為安親班老師,去年1月4日下午3時30分,在台南市永康區補習班教室,因認為女童學習態度不佳,要求女童自行掌嘴50下,繼又以女童掌嘴力度過輕為由,要求女童重新自行掌嘴50下、3次,合計200下,致女童雙頰發紅疼痛。

台南地院審酌,林女為安親班老師,縱遇孩童學習不佳,也應以和平或其他誘導方式,鼓勵學生努力學習,竟貿然命令女童自行掌嘴多下,造成女童臉部成傷,心理成長也受影響。林女犯後坦承犯行,被判拘役45日,可易科罰金。

家長主張,林女不當管教行為,對女兒心靈造成難以撫平傷害,造成其入睡困難、夜間時有惡夢常常哭鬧驚醒,更因此畏懼再上安親班,無法適應群體生活,學習效果也因而受影響。女童求償醫療費1185元及精神慰撫金20萬元,另父母各自求償20萬元。

最後,法官判林女賠償女童醫療費1185元及精神慰撫金20萬元,至於父母部分則遭駁回。

台南地院認安親班林姓女老師犯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處拘役45日外,民事部分則判賠女童醫療費1185元及精神慰撫金20萬元。圖/本報資料照

台南地院認安親班林姓女老師犯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處拘役45日外,民事部分則判賠女童醫療費1185元及精神慰撫金20萬元。圖/本報資料照

新聞出處: 
聯合新聞網
新聞露出日期: 
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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