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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歡老師又親又摸我」 安親班老師伸狼爪判刑2年

陳姓男子在新北市一間安親班老師,擔任國小5、6年級學生的導師,前年起多次對班上一名年僅11歲的女學生強吻還伸手撫摸下體,被害女童不堪其擾向母親哭訴才曝光。新北地院考量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已道歉並與被害人母親達成和解,日前依強制猥褻罪判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內責付保護管束,且管束期間內需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

 

判決指出,陳男在新北市一間安親班擔任導師,負責教導國小5、6年級學生,前年2至去年1月間,在安親班教室內,不僅強吻一名11歲女童,甚至上下其手,以逞個人性慾。

 

受害女童雖曾出言拒絕,但年小力弱無法強力反抗,最後因為實在受不了陳男的騷擾,向母哭訴才揭發陳男惡行。經新北市婦幼隊介入調查,確認陳男先後共有6次對女童伸出毒手。

 

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也當面向被害女童家屬道歉並達成和解,依強猥褻罪判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內責付保護管束,且管束期間內需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

 

新北市一名安親班老師多次對女學童伸出狼爪,新北地院日前依強猥褻罪判刑2年。示意圖/Ingimage

新北市一名安親班老師多次對女學童伸出狼爪,新北地院日前依強猥褻罪判刑2年。示意圖/Ingimage

新聞出處: 
聯合新聞網
新聞露出日期: 
202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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