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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炭火爐燙傷3歲男童 燒烤店女員工吃上過失傷害官司

桃園某燒烤店梁姓服務生,幫客人替換火爐過程因疏於注意,沒發現身旁有位年僅3歲大的男童,拿起火爐轉身之際不小心燙到對方,導致男童左手受到一、二級嚴重燙傷,痛到當場哇哇大哭;檢方認為,梁女應注意而未注意,過失明確,偵結依過失傷害罪嫌將梁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檢警調查,梁女(24歲)去年6月7日晚上7點多,在店內協助將顧客的炭火爐回收拿進廚房,本應該注意轉身過程要先注意四周有沒有人,卻貿然轉身,導致火爐碰到旁邊1名3歲大的男童,高溫炭火直接燙傷他左手,造成一二度燒燙傷。

 

男童母親心疼不已,對梁女提告過失傷害,檢方訊時,梁表示在拿炭火轉身時不小心碰到男童燙傷他,也坦承自己有過失傷害,但辯稱男童的媽媽事發後沒有立即將小孩送醫。

 

檢方查,事故發生時為晚上7點37分,男童抵達醫院時間為晚上8點59分,事發當下母親雖然仍坐在店內,但她表示因為事發突然,她不知所措才坐下上網搜尋應對的方式,否認有延誤就醫。

 

檢方認為,梁女身為燒烤店服務生,應知道用餐時段人朝較多,加上店家並無對用餐客人年齡有所限制,她手持炭火爐轉身前,本就該看清楚四周有無人靠近,卻疏於未注意,其過失明確,且男童被燙傷與她的行為間具有因果關係。

 

加上店內監視器、醫院驗傷報告明確等,檢方偵結依過失傷害罪嫌將梁女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燒烤店梁姓女員工替換火爐時不小心燙傷3歲男童,檢方依過失傷害罪嫌將梁向法院聲請簡...
燒烤店梁姓女員工替換火爐時不小心燙傷3歲男童,檢方依過失傷害罪嫌將梁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記者曾健祐/攝影
新聞出處: 
聯合
新聞露出日期: 
202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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