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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1歲3月男童不戒母乳 年輕媽竟打他到遲緩

高雄蘇姓女子3年前涉拿棍棒、皮帶抽打1歲多的親生兒,導致幼子全身多處瘀青、腦出血等重傷,經醫院通報才讓全案曝光,事後還診斷出發展遲緩。蘇女辯稱,兒子不戒母乳還哭鬧,一時管教過頭,一審被依犯重傷罪處5年半徒刑。上訴後,高雄高分院認為蘇女兒子恢復狀況佳,改依傷害罪判3年半,可上訴。

判決指出,蘇女(23歲)從事服務業,19歲就與黃姓男子未婚生下兒子,之後同居高雄前鎮區,但蘇女工作關係不方便親餵母乳,想讓當時僅1歲3個月兒子提早戒除,改食用奶粉或一般食物,兒子卻不吃不喝甚至哭鬧,她一氣之下竟動手毆打。

2015年12月25日蘇女將兒子帶回娘家,蘇女的母親李女發覺外孫全身瘀青,且會嘔吐,當天就帶去醫院就診,院方發現他脫水嘔吐、無法自行排尿,傷勢嚴重,接連轉往高市聯合醫院、高醫大附設醫院,進加護病房治療,發現他右側頂骨有明顯硬腦膜下出血,及雙側視網膜出血,且全身多處瘀傷,高度懷疑是遭虐待而通報相關單位。

蘇女到案後,承認兒子不願戒母乳又哭鬧,12月23到25日間才出手管教,徒手毆打或拿棍棒、皮帶抽打他耳朵、腿及臀部;至於頭右側3公分棍棒傷、右頂部長條狀型瘀傷,她供稱要打背部時他閃躲,不小心打到後腦勺、頭右側,並非直接朝頭打。

一審依醫院診斷證明、高市社會局家防中心評估認定蘇女兒子的頭部傷勢不是蓄意毆打造成,但兒子因腦傷,醫院追蹤發現疑似發展遲緩,屬永久損害,合議庭認為,蘇女應知道僅1歲多兒子發育未成熟,打到頭極可能重傷,批她手段凶狠,依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重傷罪,處5年半。

蘇女提上訴後,二審合議庭傳喚蘇女父親作證,去年蘇女兒子已進步很多,會唱歌,咬字清楚;幼兒園老師也證稱他能與其他小朋友溝通,高雄高分院認為幾乎和同齡表現相仿,難認有嚴重減損健康,改依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處蘇女3年半徒刑,仍可上訴。

蘇女不滿1歲3月兒子不戒除母乳,徒手或以棍棒及皮帶痛毆成重傷,二審被判3年半徒刑...

蘇女不滿1歲3月兒子不戒除母乳,徒手或以棍棒及皮帶痛毆成重傷,二審被判3年半徒刑,仍可上訴。示意圖/Ingimage

新聞出處: 
聯合
新聞露出日期: 
2019/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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