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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賣場售過期奶粉 害1歲童吐瀉

新聞出處:蘋果日報   記者:孫崇軒
黃小姐出示診斷證明及2013年4月13日(紅框處)就已過期奶粉說,兒子喝下後致急性腸胃炎(藍框處)。

【孫崇軒╱台北報導】家樂福內湖店遭消費者投訴,售出過期逾1個月的嬰兒奶粉,導致1歲半小童因喝到過期奶粉引發急性腸胃炎,痛批業者太誇張。對此,家樂福公司坦承疏失,願賠償消費者損失。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若經查屬實恐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最重可處15萬元罰鍰。

逾保存期限1個月

5月17日黃小姐至家樂福內湖店購買1罐嬰兒奶粉,當天回家隨即沖泡給兒子飲用,不料晚間兒子突然開始上吐下瀉,且連續3天情況都沒有好轉,她趕緊帶兒子就診,經醫師診斷為急性腸胃炎。她質疑可能是奶粉有問題,拿出奶粉罐仔細察看保存期限,才發現竟在今年4月13日就已過期,她又氣又心疼地說:「要是影響到小孩子以後的健康怎麼辦?」 

已賠醫藥費達和解

家樂福公關經理何默真解釋,經查確實為分店疏失,未將過期品下架,接獲消費者反映後已立即清查架上剩餘商品,願賠償消費者新的商品及醫療費用,但遭拒絕,會再積極與消費者溝通致歉,並加強相關品管作業。事後黃小姐表示,家樂福已適當補償致歉,達成和解。
北市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處長邱秀儀指出,業者未將逾期產品下架,仍持續販售,若經查屬實恐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新聞出處: 
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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