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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7歲家暴兒安置 竟遭11歲寄養少年仿獸父9度性侵

台南市驚傳寄養家庭男童性侵男童案件!7歲黃姓男童因繼父管教過當被強制安置寄養家庭,卻遭曾經被父親性侵的11歲楊姓少年,仿效獸父,在1個月內連續性侵高達9次,直到寄養媽媽當場撞見,才通報社工和警方介入。黃童家長指控,原本只是對小孩管教嚴格些,卻因台南市政府社會局的「烏龍安置」,害得小孩遭性侵身心受創,已委託律師控告社會局並聲請國賠400萬元。

「他含我的鳥鳥,用鳥鳥弄我的屁股,打我、揍我還有捏我…。」受害的黃童6月中旬已返家,但面對鏡頭,童言童語講出被害遭遇,「想哭哭,好想爸爸媽媽,要告訴他們哥哥欺負我」、「媽媽,妳為什麼都沒有來看我!」黃母和黃童繼父聽了當場淚崩。黃童繼父還說,孩子遭侵害後,個性不再開朗,常躲在角落哭,甚至連帶他出遊,孩子也鬱鬱寡歡,莫名哭了起來。

台南市社會局調查,黃童的繼父因他不聽話或鬧脾氣,就會斷理智線動手管教,被鄰居發現報警,經社工評估認定管教過當,因為次數頻繁,今年3月中旬安置黃童。黃童在寄養家庭與少年共用一間臥室,少年趁兩人獨處時侵害黃童,過程中黃童有時故意喊「寄養媽媽來了」,試圖制止,少年後發現是假的,或遇黃童不從時,除毆打他且威脅不能跟寄養媽媽講。黃童因怕少年生氣,會再對他施暴,不敢將受侵害的事說出口。

「社會局烏龍評估,害我的小孩受到那麼大的傷害!」黃母指控,兒子進入寄養家庭短短幾天就被性侵,寄養媽媽4月8日發現,隔兩天才通報社會局,社會局竟然在5月底才告知家長,「最親的人竟是最後一個知道,這樣合理嗎?」

黃童繼父憤怒地說,他是因為兒子不聽話,才會動手打兒子,但也都打屁股,偶爾不小心打到頭、臉,就被鄰居通報家暴,他也多次抗告,社工卻不採信。「若不是社會局強制安置兒子,怎會遭到性侵害,變成這樣!」

黃童繼父強調,社會局違法安置在前,寄養家庭疏失致兒子遭性侵在後,身心嚴重受創,已委託律師控告社會局,並聲請國家賠償。兒子的部份依法聲請精神撫慰金200萬元;他與太太同受煎熬,夫妻各求精神撫慰金100萬。 

經查,這個寄養家庭過去沒有不良紀錄;台南市社會局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鄭妙君表示,社工是依法申請安置,一切依法處理,目前仍在國賠處理時效內,一切依照程序處理。

律師江信賢說,國家賠償要件是「公務員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不法損害人民權益的情形。」但社會局安置黃童屬於保安處分,在法律上不能認定是侵害權益的行為,所以不適用於國賠。

律師劉思龍說,本案寄養家庭無法律責任,除非證明有管教疏失,才有民事責任,11歲童也無法論罪,未滿12歲也不能用少年事件處理法條件,只能依兒少法加以輔導。

有讀者留言認為「你兒子因為被你揍最後遭性侵,還要全民買單。什麼邏輯?」有人質疑生母「繼父教訓小孩有注意嗎?送去了安置家庭後有去關心嗎?」另有網友批評「寄養家庭、社會局都應負起相關責任」。
 
對此,被害男童雙親指出,孩子被帶走的那一天,是他們因兒子調皮鬧事,在未出手管教前,主動通報社工到場關切,豈料社工放大檢視,一安置就是三個月。期間每天都想看孩子,但社工卻回說「孩子不想見妳」、「他過得很好」,後來才知道竟然被同寢少年性侵,質疑社會局刻意隱瞞有意拖延,故意不讓他們見小孩。

7歲男童憶起在寄養家庭遭性侵經過。翻攝畫面

黃姓男童的母親和繼父,具狀向台南市政府聲請國家賠償。王志弘攝
新聞出處: 
蘋果
新聞露出日期: 
2018/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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