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兒童大頭條

虐嬰肝臟裂傷命危!形同對成人開槍 惡男判8年

鄭姓男子被控凌虐前女友1歲半女兒至肝臟裂傷、內出血。台中高分院認定,鄭徒手攻擊女嬰犯行,不亞於拿刀槍武器攻擊成年人,依重傷罪判8年徒刑年,可上訴。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判決指出,2015年11月間,鄭男前女友將一歲半女兒託付給他,他將女嬰及自己女兒帶回住處,隔天傍晚卻對女友表示,女嬰受傷需就醫。醫院發現女嬰多處骨折,肝臟裂傷內出血,一度命危。

鄭否認毆打女嬰,不過,鄭年幼女兒證稱,看到爸爸幫女嬰洗澡時用拳頭打她,還把她頭壓到水裡。法官審酌鄭男犯罪手段惡劣,情節嚴重,量刑不宜過輕,才對社會大眾有所警醒。

示意圖

新聞出處: 
蘋果
新聞露出日期: 
2018/07/29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