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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父性侵7歲童 母見女兒下體流血怒報警

台中一名送貨員「阿生」,今年4月間趁妻子外出購物時色性大發,竟用按摩棒性侵妻與前夫所生7歲女兒「小珍」,造成小珍下體嚴重撕裂傷大量出血,嚎啕大哭,妻子返家後見女兒下體血流不止,詢問阿生發生何事?阿生坦承自己用按摩棒性侵小珍,妻子怒而報警,並趕緊將小珍送醫,事後向阿生離婚。台中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從重將阿生判刑7年6月。

台中地院 ID-1122051

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阿生7年6個月徒刑。(圖/翻攝google map)

判決書指出,法官審酌,案發時,「阿生」(化名)與「阿香」(化名)為夫妻,並與「阿香」與前夫所生的女兒「小珍」同住,明知「小珍」僅7歲年紀小,對性事懵懂無知,身心發展及性自主權未臻成熟,為逞性慾強制性侵,致女童身心受創,嚴重影響人格發展,造成心理莫大的陰影。

審理時,「阿香」請求法官對「阿生」判處重刑,法官斟酌「阿生」犯罪動機、犯後坦承犯行,以及對被害人「小珍」造成的傷害,從重判刑。

法官查出,「阿生」四年前經友人介紹,認識與離婚的婦人「阿香」,兩人陷入熱戀結婚,而婚後「阿香」帶著與前夫所生的女兒「小珍」與「阿生」同住在一起。

今年4月14日晚間,「阿香」外出購物,「阿生」趁妻子不在家時,持按摩棒性侵幼女「小珍」,造成被害人下體深處後穹窿撕裂傷,下體大量出血、且嚎啕大哭,他才罷手。20分鐘後,「阿香」購物後返家,見女兒哭不停、及下體血流不止,即詢問「阿生」發生何事?他坦承犯行,由「阿香」將女兒送醫急救治,並向警方報案,事後與他離婚。

新聞出處: 
三立新聞
新聞露出日期: 
2017/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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