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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不小心看到爸媽床戰 竟「模仿動作」猥褻親妹妹

一名身心障礙的男子阿明就讀小學時,不小心看到爸媽床戰過程,雖然不懂那是在做什麼,卻對年幼的妹妹做出模仿動作,包括摸胸、下體等等,直到妹妹上高中才被揭露,但因為案發時阿明未滿14歲,刑法規定不罰,而且妹妹也說詞不一,因此獲不起訴處分。

據《自由時報》報導,阿明的爸爸也有身心障礙,底下還有4個弟弟、妹妹,他和三妹(小如)從小就被安置,直到小如即將升高中,父母考量她已能獨立便想接人接回來,沒想到小如表態不願意,並稱曾經遭到大哥猥褻。

小如指控,大哥曾經侵犯她4次,還在念1、2年級時就被襲胸、摸下體,100年間,全家到苗栗頭份出遊投宿旅館,但隔天早上就被大哥曾隔著棉被摸胸、強吻。對此阿明也不否認,說自己當時因為不小心看到爸媽行房,出於好奇才「拿妹妹來做實驗」,模仿爸爸對媽媽做的事,長大後才知道這樣是不對的,但也強調沒有指侵。

檢方進一步調查後發現,父母親對於此完全不了解,說當時沒有發現有侵犯的行為,也沒聽過小如抱怨,而小如在警詢及接受檢方訊問時也說詞不一致,原本跟員警說大哥是隔著棉被摸她,但檢方訊問時又說沒有,也無法說出侵犯細節和時間,僅有單方指證,再加上刑法規定不罰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因此最後予以阿明不起訴處分。

新聞出處: 
ETNEWS新聞雲
新聞露出日期: 
20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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