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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9月大男嬰腦出血失明 父:騎車路況差

高雄市一名年僅9個月大的男嬰,今年4月底因不斷哭鬧、嘔吐,被醫師診斷出腦出血,經開刀搶救雖保住一命,但已造成男嬰左眼失明、右眼弱視;檢警展開調查,生父稱常騎機車用揹巾載送男嬰,可能是路況差、導致男嬰頭部受搖晃,否認施虐,檢警找來專業醫師模擬,研判嬰兒搖晃症使然,將追究家長過失傷害刑責,社會局已安置男嬰。

對此不幸案件,高雄市立大同醫院小兒科主任周柏今上午應高市社會局要求發表聲明,他表示,嬰兒搖晃症候群是一種經照顧者故意或疏忽照顧導致的腦部嚴重傷害,他說,嬰幼兒脖子力道不夠、腦部脆弱,有些照顧者不耐嬰兒哭鬧用力搖晃,出發點可能是想止住嬰兒哭泣,不知可能導致嬰兒搖晃症候群重大腦傷,對照護壓力大家庭,相關機構應及早介入協助,而父母對嬰兒哭鬧,可先檢查尿布是否濕或是餵奶時間到了,「不要狂搖猛晃」,造成孩子一生傷害。

警方調查,這名男嬰的母親劉姓女子(34歲),共生下4名小孩,最大孩子11歲,最小是今年1月才出生的男嬰。今年4月下旬,從母姓的男嬰因常常無故哭鬧、嘔吐,擔任洗碗工的劉女與從事臨時工的林姓同居人(48歲)覺得不對勁,帶孩子到診所就醫,診所醫師看情況不對,轉大型醫院就診。

醫師診斷,確認男嬰有腦出血現象,分別是硬腦膜下及蜘蛛膜下腔出血、合併癲癇重積狀態、視網膜出血,在加護病房住院治療,懷疑是嬰兒搖晃症候群導致。高市社會局獲悉介入調查,男嬰母親劉女聲稱沒有虐打嬰兒,但4月間回家奔喪,男嬰交由同居人林男照顧,林男則稱,當時天天騎機車以包巾前揹式揹男嬰,載男嬰到一名熱心阿嬤家請她幫忙照顧,傍晚再載回,可能是因包巾支持力道不佳,加上路況不好,造成男嬰頭部過度晃動。

社會局人員當下不敢大意,不排除男嬰受虐可能,報請檢警偵辦;檢察官與警方邀請醫師及找來家長現場模擬,醫師研判認為,嬰兒腦部因尚未發育完成,在過度搖晃情況下,有可能造成嬰兒頭部受損或腦出血,即俗稱嬰兒搖晃症,因男嬰身上無其他明顯外傷,暫看不出受虐情況。

男嬰腦出血住進加護病房治療。翻攝畫面

醫院診斷男嬰疑似嬰兒搖晃症候群。翻攝畫面

男嬰7月中旬腦部開刀,進行積液引流手術,手術成功完成,社會局旋即將男嬰安置。社會局表示,術後醫師說男嬰雙眼恐有失明之虞,因目前男嬰幼小,尚無法確認視力真正情況,惟曾協助照顧男嬰保姆及據警方調查,目前男嬰左眼已失明看不見、右眼弱視,處境可憐,未來日子令人堪憂,檢警已偵辦將追究家長相關刑責。

高雄醫學大學神經外科教授關皚麗表示,嬰幼兒搖晃症候群是指嬰幼兒頭部被外力劇烈來回搖晃,導致硬腦膜下出血、腦組織受損等傷害,好發1歲以下嬰幼兒,他們不會說話,隨硬腦膜下出血範圍大,常是在出現抽搐、嘔吐、甚至昏迷情況,才被送醫,經開刀清除血塊,仍常留視力受損、癲癇等後遺症。另名神經外科醫師說,嬰幼兒會發生搖晃症候群常是因寶寶哭鬧,照顧大人失去耐心,用手托住嬰兒腋下劇烈來回搖晃,試圖止住哭泣,但這一搖,還很脆弱嬰兒腦部可能受損、腦出血,隨著滲血範圍擴大,可能拖一個月,病嬰才以抽搐等反應被大人發現異狀就醫,開腦清血塊是唯一救命法,但也因拖太久,病嬰即使沒因腦壓升高死亡,多留視力受損、癲癇等後遺症。

對於此案,男嬰照顧者說,可能是騎車載男嬰,路況不好,造成男嬰頭部過度晃動,這名醫師說,「我不太認同這樣力道與搖晃速度足以造成(嬰兒搖晃症候群)如此嚴重的傷害」。

新聞出處: 
蘋果
新聞露出日期: 
201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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