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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退休教師猥褻6歲女童 和解了法官還是判重刑

退休教師「阿國」(化名)至友人家,先 後5次趁機撫摸友人年幼女兒「小美」(化名)的胸部,經被害人告訴父親,林雖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並獲被害人原諒,同意不再追究刑責,但一審法官查出他曾有猥褻少女前科,因此將他判判3年6月,他不服提起上訴,由二審審理中。

法官查出,被害女童「小美」遭猥褻時間是100年9月至102年8月間,當時她是6至8歲的幼童,年齡甚小,對男女相處分際恐欠缺清楚的認知,遑論得進一步正確理解男女之事。

被害人證稱「對方來我家時,會找機會摸我,剛開始他摸我時,我還不知道他不可以摸我胸部,後來因為老師有講,所以在他最後一次摸我時,我已經知道他不可以摸我胸部,所以告訴爸爸,爸爸當面告訴他不可以再來我家」。

判決書指出,退休教師「阿國」(化名)與「小美」的父親是朋友關係,明知被害女童年幼,仍於100年至102年間,在少女住處,以手隔著衣服、或以手伸進被害人衣服內,摸被害人胸部

法官查出,退休教師「阿國」年事已高,體弱多病,犯後坦承犯行,並已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且被害女童及家屬,當庭表示不再追究刑事責任,同意法官從輕處理。

法官審酌,退休教師為逞一己私慾,趁四下無人,或被害人年幼無知、恐懼不敢反抗,對被害人施以強制猥褻,造成被害人心理創傷,雖請求輕判,但法官查出他曾對少女猥褻,經法院判決確定,素行非佳,因此判刑3年6月。

退休教師撫摸友人年幼女兒胸部,雖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並獲被害人原諒,但一審法官...
退休教師撫摸友人年幼女兒胸部,雖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並獲被害人原諒,但一審法官查出他曾有猥褻少女前科,將他判判3年6月,他不服提起上訴,由二審審中。記者白錫鏗/ 攝影
新聞出處: 
聯合新聞網
新聞露出日期: 
2017/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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