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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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歲的吳姓女子是新北市永和區一間醫院的護理師,負責照顧出生3天的呂姓女嬰,女嬰食慾不振、進食狀況不佳,醫院要吳女替女嬰抽血檢查,嬰兒抽血前須先熱敷雙腳,吳女因此先熱敷女嬰後腳跟,未料等吳女發現後,女嬰的腳跟已被燙出一個大水泡,女嬰父母不滿提告,新北地檢署今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起訴吳女。
去年7月28日,吳女受醫生囑咐幫女嬰抽血檢驗,吳女將熱毛巾擰乾後敷在女嬰左腳跟,準備抽血,未料沒多久聽到女嬰的哭鬧聲,吳女這才發現女嬰左腳跟被燙傷,連忙報告醫院處理,女嬰父母得知後不滿提告。
吳女到案後供稱,熱敷後她採集女嬰的左腳跟血液未成功,當時左腳未發現傷口,右腳則請另一位資深護理師幫她抽血,未料凌晨2時許女嬰哭鬧,她才發現女嬰的左腳跟脫皮、滲液,坦承疏失,表示醫院有幫她請律師,她也很有意願跟女嬰和解。但因雙方調解未成,檢方因此今將吳女起訴。
新聞出處:
自由時報
新聞露出日期:
2017/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