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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中國式虐童令人髮指 慘案頻發凸顯社會積弊

新聞出處: 香港成报
核心提示:虎毒不食子,何況人乎。然大千世界,無毒不有,近來頻頻曝光的虐待子女、殘殺子女慘案,讓人觸目驚心。一些家庭中,毒打和虐待成了「家常便飯」,夜夜的哭泣成為孩子們唯一的發洩。而本應給兒童提供幫助的一些省市婦聯機構,似乎成了擺設,甚至最近爆出的小學生冒嚴寒夾道歡迎婦聯領導,更是為婦聯的兒童保護工作狠狠扇了一耳光。這雖是冰山一角,但已是社會喪失功能的嚴重警示。

琪琪因晚上哭鬧,被母親打得雙眼和嘴角青紫,眼球大量充血。 

  虎毒不食子,何況人乎。然大千世界,無毒不有,近來頻頻曝光的虐待子女、殘殺子女慘案,讓人觸目驚心。一些家庭中,毒打和虐待成了「家常便飯」,夜夜的哭泣成為孩子們唯一的發洩。而本應給兒童提供幫助的一些省市婦聯機構,似乎成了擺設,甚至最近爆出的小學生冒嚴寒夾道歡迎婦聯領導,更是為婦聯的兒童保護工作狠狠扇了一耳光。這雖是冰山一角,但已是社會喪失功能的嚴重警示。想讓兒童免于暴力,除了直面虐童背後的冷血人性,家庭、學校和政府需攜手,從心理、教育與法律多角度入手,為孩子撐起一把「愛」的保護傘。

  根據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副主任張雪梅的統計,從2008年1月至2011年1月期間,媒體總計報道了大約300件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案件,2011年1月至2012年6月期間,媒體又報道了129件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案件。不過,這4年429起虐童案件,其實只是中國兒童受虐現狀的冰山一角,因為現實中很多虐童案件都被悄無聲息地掩蓋了。

  張雪梅對429起虐童案件調查分析結果顯示,產生家庭暴力的原因有諸多方面:家庭關係不和諧或因家庭矛盾而拿孩子發洩或報復引發的家庭暴力案件比例最高,達28.21%;錯誤的管教觀念也是導致對孩子施暴的一個主要原因,佔10.72%;其他原因還有生活困難、生活壓力大或未婚先育沒有條件撫養,孩子身體智力有缺陷、殘疾,重男輕女,父母有惡習、品行不良和精神心理異常等。

  孩子:病態婚姻的犧牲品

  與此同時,虐童行為的頻發與當下婚姻家庭危機普遍相關。孩子很容易成為病態婚姻的犧牲品。現在婚姻家庭的危機重重,夫妻之間的衝突非常普遍,兒童除了成為婚姻戰爭的犧牲品,也容易成為父母憤怒的宣洩對象。前段時間發生的小藝藝慘遭家暴與小涵被「後媽」虐打這兩個案例都有這樣的相似性,他們的父母甚至認為孩子是自己感情生活帶來的惡果、累贅,而不是對可愛的小生命充滿愛與期待。」廣東省社會工作委員會代表蔣麗萍說,小涵的生母將小涵交給生父撫養作為其移情別戀的懲罰,這是一個令人感覺意外且非常寒心的做法。

  社會:默許和寬容虐童行為

  虐童行為本身也帶有一定的「中國特色」。在中國家庭教育的體系中,家長普遍認為孩子小,沒有是非能力,沒有行為能力,他們的行為規範是通過身體和心理的懲罰而改變,而社會的層級觀念,讓社會容忍處於高層級的父母、老師或成人有權利去教訓小孩。在這樣一個有着「不打不成材」傳統的國家,針對孩子的家庭暴力特別容易被忽略和被原諒。這種靠暴力馴服的教育延伸到學校,就是家長動輒對老師說的那句話:「孩子到學校就交給老師了,不聽話,老師隨便打。」一句「隨便打」,似乎也間接縱容了學校教育中的暴力因素。

  我親眼看到過有的父母在大街上拿着棍子,甚至皮鞭打小孩,語言暴力更是司空見慣。說句實在話,我們一方面對出現的這些個案義憤填膺,但另一方面看,我們其實對虐童的容忍度相當高,高到虐童現象都延伸到了家庭。

  婦聯:不作為變相虐童

  每次發生虐童案時,看到最多的就是某某婦聯開會,商量對策。但是頻發的虐童案,不少網友質問婦聯真的起到作用嗎?開會商討的對策為何不見效?還是僅僅只是開會?而最近有網友爆料,四川省內江市一所小學在舉行「和諧學校」授牌儀式時,組織學生在寒風中夾道歡迎蒞臨的內江市婦聯領導。對此,內江市婦聯和涉事小學分別發表致歉信,對此表示歉意。

  雖然婦聯道歉了,但這個歉意卻平息不了網友們的憤怒。不少網友認為,冒嚴寒夾道歡迎婦聯領導不但與中央「改進工作作風」的精神背道而馳,同時也是「虐童」的表現,因為它符合了採用強制的手段,讓兒童做他們不願意做、不願意想的事,從而實現了對小學生肉體或精神上的虐待、摧殘的事實。「難道事過之後簡單的道歉就能杜絕類似事件發生嗎?這種道歉值幾個錢?」

  法律:定性不清眾人漠不關心

  對於禁止虐待兒童,中國的法律規定有不少,如《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但對於怎麼才算虐待兒童的定性並不清晰。兒童希望救助基金會廣州專案負責人羅典則表示,現行法律對於虐兒真正操作起來又有其模糊和難以操作的地方,譬如,兒童或婦女遭虐待,報警後員警上門,情節不嚴重的調解完就走了,並不是每一次都立即有效地把施虐者和受虐者分隔開。又如,聽到鄰居打孩子很多人,一些人不敢舉報,怕管閒事。阻斷虐兒的源頭,最關鍵還是大家守望相助,把保護兒童作為一種社會責任。

  虐童事件頻發,暴露了相關法律法規在學前教育管理方面的滯後性。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著名律師劉曉穎也認為,虐童行為入刑,是放寬虐待兒童的入罪標準,「將沒有造成死傷但是性質惡劣的,或者有可能對兒童造成傷害的行為予以定罪,這是法治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上海市婦聯向上海市人大提交的書面意見建議立法機關在《刑法》設立虐童罪,或者將虐待罪的犯罪主體修改為「對年老、年幼、患病、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植義務的人」。以昭示對幼童身心健康、人身權利的特別保護。

  「對兒童暴力說不」倡議書 

  孩子是用來疼愛的,不是用來打的。既然給了孩子們生命,就有義務把子女撫養成人,成長成才。成報在此倡議:讓我們一起對兒童暴力說不!拔除「虐童」毒瘤,讓兒童遠離暴力陰影,還孩子們一個和平幸福的家,一個讓他們依靠的港灣。

  「對兒童暴力說不」之家長篇

  行動一:不罵孩子!不打孩子!

  行動二:不對孩子進行無端指摘或作為出氣對象!

  行動三:不當着孩子觀看暴力節目或操作含暴力內容的遊戲資訊!

  行動四:不當着孩子對別人實施語言或肢體暴力!

  行動五:及時勸阻身邊發生的上述針對兒童的緊急暴力行為!

  行動六:對可能構成違法犯罪的兒童暴力行為要及時報警!

  行動七:在公共場所發生緊急突發事件時要優先救護孩子!

  行動八:積極監督針對兒童暴力案件的執法和司法行為!

  行動九:請在社會上廣泛傳播預防和制止兒童暴力的資訊!

  行動十:請對那些因遭受暴力而面臨困境的孩子及時伸出援手!

  「對兒童暴力說不」之政府篇

  建議一:對兒童實施暴力的違法犯罪行為從重處罰。

  建議二:對傷害兒童的暴力行為要強化執法力度。

  建議三:將虐待未成年人的行為改為公訴案件。

  建議四:在《刑法》中增加危害兒童身心健康罪,對於尚不能達到故意傷害或侮辱罪刑事立案標準,予以治安處罰又過輕的針對多名兒童或多次的暴力行為以刑事責任追究。

  建議五:建立針對兒童暴力行為的強制舉報制度。

  建議六:明確兒童遭受家庭暴力案件處理機制。

  建議七:建立包括家庭教育指導在內的預防兒童遭受暴力傷害制度。

  建議八:完善撤銷監護人資格制度。

  建議九:建立對受暴力傷害兒童的緊急庇護機構和救助制度。

  建議十:建立影視節目和遊戲分級制度,避免兒童遭受暴力的影響。

  「對兒童暴力說不」之兒童篇

  建議一:不輕易跟陌生人說話!

  建議二:單獨行走時不走無人或人少處!

  建議三:不跟陌生人或非熟人到車裏、家裏或偏僻處!

  建議四:不吃陌生人或非熟人給的食品、飲料!

  建議五:不進入遊戲廳、歌舞廳等不適宜未成年人進入的場所!

  建議六:遇到搶劫時要捨棄財物保健康!

  建議七:遇到拐賣、綁架或強迫賣淫時要巧妙尋求周圍人幫助!

  建議八:遇到家庭暴力要找自己信任的人與父母溝通或嚴重時報案!

  建議九:遇到以大欺小等暴力侵害要積極告訴父母或其他信任的成年人!

  建議十:遇到別人遭受暴力時可見義智為而不盲目見義勇為!

  2012年五大虐童事件 

  11月30日,深圳3歲的樂樂,疑因不肯乖乖吃飯,被母親推打倒地,致顱腦重度損傷,至今生命危殆。

  6月26日,端午節。四川資陽市雁江區石嶺鎮培德村11歲男孩小軍(化名),因上網遭母親毆打至口吐黃水死亡。

  5月24日,河南商丘,媒體曝光夏邑一女子,為討情人歡心,籌錢給情夫購買名牌服裝,竟在兒子出生的當天就將其賣掉了。

  4月19日,廣東茂名一位母親,疑因與丈夫不和,竟將滿腹的怨氣撒在自己剛出生僅40天的兒子身上,活活將其溺斃在出租屋的一塑膠桶中。

  3月9日,雲南6歲男童小波因未寫作業,遭親生父親活埋致死。

新聞出處: 
國外兒安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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