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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性侵狼猥褻國中少年 事後給200元

有戀童癖的48歲彭姓男子,7年前遭4名國中少年指控「假裝約唱歌、喝酒,卻伺機猥褻」,事後再給200元零用錢。新竹檢方偵查終結,依對未成年猥褻罪起訴。

彭姓男子曾因性侵案入監,後來假釋出獄,7年前遭4國中少年指控,在2009到2010年間,他先收留1名蹺家國中少年,提供電腦讓他玩網路遊戲,後來再要求少年找其他3被害少年到租屋處唱歌、喝酒、抽菸。

當時,彭男趁著4名少年卸下心防後,他在房間內播放A片給少年看,還教他們如何打手槍,甚至還找其中較熟的1少年互相手淫。彭男伺機偷捏2少年下體,事後再給他們1人200元當做零用錢。

警方恰好正在協尋其中1名蹺家少年,才得知有戀童癖的彭金男對4名少年強制猥褻,著手查辦。彭男得知後,為躲避刑責,逃到對岸,導致檢警無法傳喚到案,因此被刑事局列為要案查緝對象。

去年11月間彭男返回台灣,通過海關即馬上被航警局鎖定逮捕,並送新竹檢方歸案,隨即收押。

彭嫌向檢方表示,4名少年的確有到他的租屋處,大家一起唱歌、喝酒,還強調他沒有猥褻少年。不過4少年指證歷歷,彭男確實幫他們手淫,檢方認彭嫌犯罪嫌疑重大,日前依對未成年猥褻罪起訴彭男。

檢方依未成年猥褻罪對彭嫌起訴。記者郭宣彣/翻攝

檢方依未成年猥褻罪對彭嫌起訴。記者郭宣彣/翻攝

新聞出處: 
聯合新聞網
新聞露出日期: 
2017/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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