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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3歲女兒不配合換尿布 父竟摔她到昏迷

高雄邱姓男子和陳姓妻子育有3子女,2015年6月趕著帶3歲大女兒出門,但女兒不配合換尿布、衣褲,邱男竟涉嫌拉她直接往僅鋪薄床墊的地上摔,第2次時女兒已昏迷不省人事。高市府指出邱男多次將妻小暴力相向,高雄地院依重傷害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年,可上訴。

高雄地院合議庭指出,邱男的大女兒當時送醫有頭部外傷併顱內出血、顱骨骨折,左額頭、胸、腹部及四肢多處有瘀傷,第一次是被抓、拉,甩拋後落地;第二次是右頭部直接重撞地面,並非意外受傷,且開顱手術時昏迷指數3分,若沒馬上開刀,性命恐不保,也可能發展遲緩等後遺症。

檢方起訴認為,邱男因女兒不聽從指示,一直躲在媽媽身後,勃然大怒,涉嫌抓女兒左手臂,重摔到地板床墊;女兒大哭又慢慢爬回媽媽旁,邱男再摔一次,女兒右趴姿勢倒臥床墊不省人事。

邱男審理時坦承摔女兒,但辯稱是一時情緒失控,沒拿捏力道,且疏忽床墊不夠厚而不足以緩衝,才釀成意外,沒想到結果這麼嚴重,所以發現女兒不對勁,連忙打119求救。

但合議庭根據高雄市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的通報,2014年起,保母曾通報邱的大女兒身上多處鞭打痕跡,邱解釋處罰尿床用塑膠軟管抽打;隔年邱男第二孩子也因半夜哭鬧被打,社工告誡注意管教方式,邱竟還對最小孩子說「下一個就是你」。此外,陳妻多次因拒絕求歡、外遇問題遭暴力相向。

合議庭指出,邱男的父親過去用權威和處罰方式管教,邱男也當過職業軍人,軍隊不服從軍令要被處罰,早已內化心中;邱經歷過3次婚姻,常把錯推給另一半。

合議庭認為,大女兒傷後復原不錯,整體智力符合平均水準,邱男犯重傷害未遂,邱男雖自行撥打119報案救女兒能算自首,但邱是家暴累犯,又曾因詐欺罪判6月徒刑,5年內又犯罪,屬於累犯,一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未遂罪,處有期徒刑2年,全案可上訴。

新聞出處: 
聯合新聞網
新聞露出日期: 
2017/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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