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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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12歲少女與母親吵架,一氣之下就離家出走,投靠19歲吳姓男網友;結果吳當晚就起了色心,不顧對方哭喊「不要」,性侵得逞;少女事後逃到女性友人家,隔天就向學校輔導老師哭訴,老師協助通報。新北地院審理後,今天依強制性交罪將吳判刑3年4月。
判決指出,這名少女是在去年2月到吳姓男網友家,吳事後均否認犯行,供稱以為少女已經16歲,2人是情投意合發生性行為。少女則證稱,當晚與吳初次見面,「他問我幾歲?我回他14歲」;她原本躺在床上想睡覺,吳卻撲上來親她還強行性侵。
法院認為,少女供詞前後一致,加上少女友人證稱,少女借住她家時,有提及遭到性侵;輔導老師也表示,少女跟她大哭說「這又不是我的錯」,因此不採信吳的辯詞,認定強制性交犯行明確。
新聞出處:
聯合報
新聞露出日期:
2017/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