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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遊覽車車載標準 Hold住乘客安全

新聞出處:DIGITIMES  記者:曾怡穎 

大型車輛,尤其是遊覽車的安全管理,已成為各國政府施政重點之一,而車載資通訊產品及系統,已被廣泛運用至天然災害資訊(地震、天 災 、土石流、天氣..等)的通知、事故發生時的通報及位置判讀,而數位行車記錄器(俗稱汽車的黑盒子)更是管控查驗危險性高的大型車輛的利器,有助於降低如 超時工作、超速、急煞等駕駛行為之發生,或是當事故發生後還原事故發生現場,釐清肇事原因與責任。

以汽車產業發達的日本為例,自 1998年起全面改為使用數位式行車記錄器,而日本國土交通省於2005年已同意將具雙向通訊功能之數位式行車記錄器列入可被認可使用的行車記錄器裝置, 未來將逐步規劃與DSRC(Dedicated Short Range Communication;專用短距離通訊)、GPS定位系統等車載通訊設備互通,以便對大型客貨車輛進行更有效的管理與監控;歐盟亦規定自2006年 5月起,所有3.5噸以上車輛以及乘坐9人以上新車均須強制安裝數位式行車記錄器,並計畫自2013年11月1日起,生產的商用車(超過3.5噸),必須 安裝車道偏離警示系統與自動煞車系統。

新興國家如大陸,為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管理,有效監控兩客一危(客運包車、旅遊包車與危險貨物運輸 車)之車輛,自2011年8月起,新出廠之兩客一危車輛,均須安裝符合「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車載終端技術要求」之衛星定位裝置,此裝置包含行車記 錄、衛星定位、通訊等功能,且必須要能連結至大陸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系統。自2012年1月1日起,未按照規定衛星定位裝置或未連結至全國連網聯控系統 之營運車輛,將遭受到暫停營運之處分。

台灣在經濟部、交通部及台灣車載資通訊產業協會(TTIA)的努力下,數位式行車記錄器已陸續在全 國公路客運及市區公車上普及。遊覽車部分,台灣車載資通訊產業協會月前也已召集各界人士舉辦「遊覽車車載機產業標準草案」公聽會,針對標準制定提出產業建 言,希望協助政府籌備與規劃相關的建置,促進台灣產業升級。

TTIA秘書長周宗保表示,在此次遊覽車車載系統標準的公告後,希望獲得各界 的支持,也懇請政府支持並儘速推出相關的配套措施,協助遊覽車業者裝置雙向通報功能的車載機,或是加裝數位式行車記錄器,而業者將在市場機制下努力研發優 質產品,開發創新應用服務,期能成為國際應用標竿範例,進而協助台灣產業進軍國際市場,落實整體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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