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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惡狼性侵姊妹花 竟無恥稱「幫你止癢」

陳男性侵姐妹花還稱遭誣陷。示意圖

出處:蘋果日報

2016年08月01日16:16 

 新北市一名陳姓電腦工程師被控性侵、猥褻岳母同居男友一雙年幼女兒,甚至還對年幼的妹妹說:「如果下面那麼癢,反正我有妨害性自主前科,不如我來強姦妳,來幫妳止癢!」被新北地院依乘機性交、強制性侵、猥褻等罪判刑11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35歲)得知岳母同居男友有兩個女兒,其中13歲的長女有中度智障,認為有機可趁,就常去岳母在新北市板橋區住處,找岳母男友喝酒聊天,岳母男友不知陳男是惡狼,有時還請陳男照顧兩名女兒。

2011年12月下旬,陳男前去岳母家,巧遇岳母男友的9歲小女兒,當時女童正因病在家休息看卡通,陳男竟趁岳母外出,脫去女童外褲,猥褻下體及胸部。

前年7月間,陳男再去岳母家,找岳母男友喝酒聊天,假借關心岳母男友13歲大女兒,卻走入房間性侵少女,還被正好返家的小女兒撞見,但小女兒撞見卻不敢發出任何聲響就轉身離開。

同年10月21日晚,陳男再去岳母家,假借關心2女,進入她們房間,見大女兒已睡著,小女兒在床休息,竟轉而性侵小女兒,大女兒由於熟睡而都沒查覺妹妹受害。小女兒遇害後將此事告訴同學,再轉告師長通報社工,才揭發陳男的惡行。

陳男到案後辯稱當時因他發現岳母男友的小女兒,常上臉書和男姓友人聊天,甚至出去遊玩,才對她說:「如果下面那麼癢,反正我有妨害性自主前科,不如我來強 姦妳,來幫妳止癢!」全案是遭挾怨報復,他並沒有性侵。

但法院基於被害姊妹指證歷歷,又有醫院驗傷診斷書,被害人姑姑也表示妹妹有說討厭陳男,認為陳男有性侵兩姊妹,將他判刑。(孫友廉/新北報導)

 

新聞出處: 
新聞露出日期: 
201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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